香港資深電影人、双喜電影老闆陳永雄曾親自出庭喊話。資料照。侯柏青攝
香港知名製片陳永雄在台灣成立「双喜電影」等公司,女會計陳玉玲卻在3年內悄悄搬走公司1.2億元。一審判陳女8年6月,高院改判8年2月,其中1年2月得易科罰金,扣除易科罰金部分只要蹲7年牢。双喜負責人陳永雄曾親自出庭喊話「台灣法官比較同情被告」,但喊話無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陳女獲判8年2月定讞。
陳永雄曾發行奪下奧斯卡金像獎的強片《媽的多重宇宙》、《從前,有個好萊塢》、《比利‧林恩的中場戰事》及國片《血觀音》、《無雙》等,由於他兩岸三地到處跑,遂委託陳女處理「双喜」、「臺北真好」、「工作公司台灣分公
司」等3間公司帳。
檢方查出,陳女從2015年12月至2019年2月底,以不實取款憑條等方式領走公款,拿來償還私人債務,3年內至少盜領公司1.24億元。一審判8年6月,陳女上訴後匯回部分款項,但仍拒絕交代大部分款項下落,二審改判8年2月,其中1年2月得易科罰金,另追繳未扣案的7863萬7831元犯罪所得。
陳永雄去年親自出庭聽取高院判決,但他對於刑度相當不滿,認為「這種量刑無法遏止類似事情發生」。他出示單據,強調真實匯款單據沒蓋大小章,「陳玉玲竟然可以把錢匯出去,還可以匯往和我們公司完全沒有往來的第三方,我覺得這是銀行作業非常嚴重的漏洞,真是令我匪夷所思!」
至於陳玉玲只須坐7年牢,其他部份都可易科罰金了事。陳永雄感嘆,「公司給會計的薪資加上福利,1年約80萬台幣,陳玉玲前後挪用至少8千多萬元,算算可能要工作100年才還得清,如果工時換成24小時的話,她得幫我打工33年才行,從我的角度來說,法院真的是輕判。」
全案上訴三審,最高法院認定,二審判決沒有違誤,駁回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