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萬網紅小玉(朱玉宸)向被害人公開道歉求輕判。侯柏青攝
本名朱玉宸的百萬網紅「小玉」,和助手莊炘睿利用深偽軟體(Deepfake)把政壇美女黃捷、高嘉瑜及雞排妹等百餘人的臉移植到謎片上販賣牟取暴利。一審依119罪判小玉5年6月,莊判3年8月,均可易科罰金,檢方上訴後,小玉當庭道歉卻無效,高院今天重判小玉必須入獄5年,另一部分則判1年8月,這部分得易科罰金;莊炘睿加重改判4年6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檢方查出,小玉等人從網路下載女名人照片,利用AI生成技術將臉置換成日本謎片女優的臉,以800或1900元不等價格吸引網友入會,獲取1300多萬元暴利,共119人受害。目前有82人提出告訴,新北地院去年依119罪判刑,合併執行5年6月,得易科罰金198萬元;莊炘睿判3年8月,得易科罰金132萬元。檢方認為小玉判太輕,且均可易科罰金,因此提出上訴。
百萬網紅小玉向被害人公開道歉求輕判,仍被重判。資料照侯柏青攝
二審日前開庭時,小玉鞠躬道歉,強調「深深知道是我自己的錯,願意受罰」,小玉也和17名被害人簽下和解筆錄取得原諒,同意賠償每人100萬元,迄今卻一毛錢都沒賠。小玉向法官求情,希望輕判讓他趕快去工作賺錢償還被害人,但到庭的被害人都不領情,轟他假和解,要求法院重判。
公訴檢察官當庭痛斥,小玉一審成立119宗罪,每罪判5個月,加總共判595個月,等於判了49年7個月,但一審定執行刑時卻只定5年6月(66個月),整整減去89%刑期,換算只執行一成,若全數裁准易科罰金,小玉只要付清198萬元,就能回復自由之身。莊炘睿判3年8月,只需要執行12%刑期,繳交易科罰金132萬元也能回復自由。但被害人的傷害卻是一輩子無法了結的。
檢方指出,小玉等人物化女性,非常不可取,為了符合罪責相當原則及比例原則,建請法院每罪宣告刑度定在7個月以上,讓他們不能選擇易科罰金,得去坐牢懺悔。
而檢方和被害人的說法打動合議庭,高院今天認定,小玉違反119罪,每件均判不得易科罰金之刑度,合併應執行5年徒刑,而他另犯他罪被判1年8月,此部分可易科罰金;至於莊炘睿部分刑度也被加重,合併應執行4年6月,但莊的部分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