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戒法院。資料照。侯柏青攝
台北市松山分局中崙派出所前年遭黑幫闖入砸毀電腦,引發「松山之亂」,但黑白兩道私下和解,警方還滅證、發布錯誤訊息,監察院彈劾時任分局長林志誠等5警官。懲戒法院今天重懲林志誠、前教官楊忠蒞「降兩級改敘」,前中崙所長許書桓、前副所長顏敏森、前巡佐傅榮光3人則「降一級改敘」,可上訴。
判決指出,前松山分局督察組教官楊忠蒞2021年4月15日晚間和朋友到台北市林森北路九酒CLUB喝酒,該酒吧經台北市警察局訪查認定為「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8點第1項之「不妥當場所」。
翌日凌晨2點多,楊忠蒞酒後返回松山分局途中,看到四海幫份子徐權等10人在南京東路626酒吧大聲聊天,出聲喝斥並用髒話辱罵他們,徐權等人發怒狂追趕他,更尾隨他衝進中崙所理論。徐權甚至氣到推倒值班台前的紅龍柱,更直接拿派出所的鐵椅打壞值班檯上的公務電腦螢幕。
當時已經就寢的時任副所長顏敏森趕緊衝出來查看,並與值班同仁一起將黑幫份子勸阻、拉離。不料,徐權事後道歉並表示願意賠償,但顏敏森竟想私了,指示在場警員「簡單處理」未將徐移送法辦,連工作紀錄簿上記載「無異常」,顏敏森也直接批核。隔天上午8點多,顏敏森向前所長許書桓報告時,也強調徐權是「不慎」撞到電腦也願意賠償。
離譜的是,許書桓聽完報告後也根本不查證,也沒指示續查、呈報分局主管。當天晚上7點多,時任巡佐傅榮光建議許書桓,乾脆將監視器內影像「處理掉」,兩人動手將影像格式化,涉嫌湮滅刑事犯罪證據。
至於時任松山分局局長林志誠做了什麼?懲戒法院認定,他早在4月21日就知道監視器硬碟被格式化了,但他隔天早上接受媒體訪問時,卻謊稱「監視器因停電未錄畫面」,下午又在市議會、記者會上改口說「監視器復電後未重啟錄影」,記者會後又刻意安排楊忠蒞和徐權等人在松山分局前握手致意。
但紙包不住火,等還原監視器影像後,外界才發現林志誠等人過程中涉嫌隱匿、說謊、滅證。
懲戒法院認為,他們的行為足使民眾喪失對公務員執行職務的尊重及信賴,嚴重損害政府機關之信譽與形象,為維護公務紀律,因此有懲戒必要。
懲戒法院表示,警察是犯罪偵防、打擊犯罪之第一線執法人員,5名官警卻「知法犯法」,引起輿論非議,損害警察名譽情節嚴重。
懲戒法院認為,楊忠蒞涉足不妥當場所,又酒後口出穢言挑釁民眾,才衍生事端,違反公務員倫理規範情節嚴重;至於許書桓、傅榮光、顏敏森則涉滅證、隱匿犯罪,且許書桓、顏敏森兩人身為正、副所長,未盡責監督下屬,也未如實報告上級,必須對此負責。
此外,林志誠身為分局長,綜理松山分局警政業務,對外發布新聞稿或對媒體發言時,未確實查證發布不實新聞,違反「警察機關新聞發布暨傳播媒體協調聯繫作業」規定,而且他也未說明警方嚴正執法之立場,導致外界質疑「公權力不彰」、「員警包庇犯罪」、「監視影像分局長竟以停電沒錄到掩蓋」,重創警察形象,損及民眾對警察機關之信賴。
懲戒法院衡量5警官涉及的各式情狀後,分別祭出輕重不等的懲戒處分。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