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武漢肺炎、COVID-19)延燒全球,行政院公布擴大紓困方案,衛福部也公開擴大方案的計算公式、審核標準表以及各地區最低生活費情形等,向民眾進一步說明。
因應本次疫情,衛福部新增「急難紓困實施方案」補助對象,現為擴大照顧因疫情生計受困民眾,除原有工作,未加入軍、公、教、勞、農保等社會保險,再擴及因疫情影響,工作及家戶收入減少,致家庭生活受困者,放寬到全家平均每人每月生活費不超過當地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 2 倍就可獲得 1 萬元之救助,且家戶內每人存款 15 萬元免納入計算,讓更多人可以獲得紓困。
該方案將自109年5月6日開始受理,衛福部也針對擴大急難紓困相關細則做出說明:
擴大急難紓困。(圖片來源/衛生福利部)
1.原有工作,因疫情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含雖有工作但每月工作收入減少),致家庭生計受困。
2.未加入軍、公、教、勞、農保等社會保險。
3.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紓困相關補助、補貼或津貼。
4.依家戶存款(家戶內每人存款15萬元免納入計算)及收入總額,計算出平均每人每月生活費為當地每人每月最低1.5倍以上未逾2倍。
居住地鄉(鎮、市、區)公所。
民眾填具申請書暨個案認定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逕送受理窗口。
符合資格者,由公所發給急難紓困金1萬元,並以每戶1次為限。
衛福部公布「各地區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情形」,非6都縣市為12,388元、台北市17,005元、新北市15,500元、桃園市15,281元、台中市14,596元、台南市12,388元、高雄市13,099元、金門縣與連江縣11,648元。
衛福部舉例,林先生一家三口申請擴大紓困方案,他109年1到4月總收入136,000元,除以4個月,家戶月平均收入34,000元,109年4月30日戶內所有人存款餘額加總(家戶總存款)為50萬元,家戶內每人存款免納入計算數15萬元X家戶人口3人=45萬元,34,000元加上50萬元,再減45萬元,除以3人,林先生家戶每人每月生活費28,000元,符合台北市審核金額標準(1.5倍至2倍)。
擴大方案核發對象。(圖片來源/衛生福利部)
擴大方案實施方式。(圖片來源/衛生福利部)
作業流程。(圖片來源/衛生福利部)
各地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圖片來源/衛生福利部)
擴大方案計算公式。(圖片來源/衛生福利部)
擴大方案舉例。(圖片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