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工第一天,如果你上不了班該怎麼辦?隨著武漢肺炎疫情加溫,有不少發燒、咳嗽等相關症狀者,必須在家隔離、或請假照顧病患。無法重回職場的這段期間,勞工如何請假?又該如何計算工資?《Cheers》雜誌採訪勞動部、律師,對此議題提供上班族的勞動權益捍衛指南。
武漢肺炎疫情逐漸加溫。(圖片來源/潘孟安Facebook)
武漢肺炎(2019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席捲全球,全球確診人數逾17,000人、死亡病例超過300例,台灣迄今也有10件確診病例。
隨著疫情升溫,不少人因有咳嗽、發燒或與赴陸家屬接觸等原因,必須在家隔離兩周。打亂開工節奏的同時,許多人也對相關勞動權益有疑慮,勞動部被問到的最多問題,包含若感到身體不適,能不能請假?會不會被扣工資?為此,《Cheers》雜誌採訪整理出4點準則,提供勞工參考。
勞動部強調,目前如非必要,應暫時避免指派勞工前往中國大陸疫區。如果僱主要求勞工前往,卻沒有提供預防設備等措施,勞工可以拒絕前往,或要求終止契約,也可以拿到資遣費。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黃維琛表示,若勞工因工作感染武漢肺炎,除須配合防疫單位進行隔離,這段期間,雇主也應該給予公傷病假,並以日計算,給付相當於原領工資的「工資補償」。
此外,若勞工因此導致死亡、失能、傷害或疾病時,依《勞基法》第59條規定,雇主最多除須給付5個月平均工資的喪葬費外,並須一次給予其遺屬40個月平均工資的死亡補償。
若勞工非因職務原因感染武漢肺炎,仍得進行隔離,而勞工在這段期間請傷病假,30天內可享有半薪,且請假天數是以工作天數來計算,原本例休假日的工資仍應照給。不過若連續請假超過30天以上,例休或國定假日則會被計入無薪假,雇主毋須照給例假日的工資。
黃維琛另指出,在這種狀況下,勞工也可考慮請特休假或事假,特休假是有薪假,至於事假是否有工資,依各公司規定辦理,建議勞工在請假前先問過公司人資,以免喪失權益。
黃維琛說,還有一種狀況,是勞工為通報個案、最終「未」感染武漢肺炎,但有接觸感染疑慮者,經地方衛生主管機關開立「自主健康管理通知書」,勞工在居家休養(隔離)期間,若外出須全程配戴外科口罩,早晚量體溫一次。此時勞工可請普通傷病假、事假或特休假,或跟雇主協議調整工作時間。
若是雇主堅持要求勞工不要出勤,黃維琛指出,這屬於「雇主受領勞務遲延」,也就是雇主單方面要求員工於工作時段不提供勞務,勞工事後沒有補服勞務的義務,雇主仍應照給全薪工資。
此外,勞動部長許銘春也表示,若勞工收到地方衛生主管機關開立的「居家隔離通知書」或檢疫人員開立「居家檢疫通知書」,導致無法出勤,雇主不得要求勞工請病假或事假,或記曠職、扣全勤獎金等,需在假別註記是防疫隔離。至於是否給薪?她認為,不能歸咎勞資任何一方,衛福部目前正考慮修法,評估是否提供居家隔離的勞工薪資補償。
有接觸感染疑慮者,在家休養期間,若出外要配戴外科口罩。(圖片來源/侯友宜Facebook)
黃維琛指出,若勞工遇到家庭成員因病或受自主健康管理要求,必須親自照顧,可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請家庭照顧假外,另可依勞工請假規則請事假,或與雇主協商排定特別休假,勞工提出請假申請時,雇主不得拒絕。
他進一步解釋,家庭照顧假全年共計7天,請假日數與事假合併計算,最多14天。至於請假期間是否照給工資,則比照各公司的事假規定。
「若事先已請過事假,則要扣除天數,」黃維琛補充,勞工一年請事假不得超過14天,也就是說,若之前已請過10天事假,則僅剩下4天的家庭照顧假可請,父母可分別依此規定輪流請假照顧孩童。
「若勞工請家庭照顧假,雇主不能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或做出其他不利處分,這是事假與家庭照顧假最大的不同。」黃維琛強調,勞工依此提出請假申請時,雇主不得拒絕。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第38條,雇主若拒絕給假,可處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不可否認地,儘管政府列出各種狀況及相應規範,實際認定時仍存在許多模糊空間,例如怎麼認定是「因公感染」?前北市勞動局局長、業鑫法律事務所所長陳業鑫認為,除了醫護人員因果關係較明確,上班族在出差過程中染病,是否符合「職業上原因致感染」,確實有可討論的空間。
「如果公司確實有派遣勞工到疫區出差,勞工就不用擔心舉證責任;如果是非醫護人員、沒有公務派遣的要求,恐怕勞工還是要負擔舉證責任,」陳業鑫建議勞工詳細列出,「在什麼時候、什麼原因、在哪裡染病,再由衛生主管機關根據其旅遊史來認定。」
而處理這類灰色地帶,也是企業人資的挑戰。陳業鑫提出4點建議:
首先,人資應該建議公司盡可能避免讓員工出差到大陸,如果因為出差而染病,將構成職業災害
不論雇主對於職災的發生有無故意或過失,依《勞基法》第59條規定,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失能、傷害、疾病或死亡時,雇主應依規定予以補償。
第二,如果公司允許勞工在家工作,應該注意工時計算方式
根據勞動部公布的《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工作時間指導原則》,明定工作時間的計算與紀錄方式。
第三,人資應該要提醒公司做好公共衛生的管理
有外部洽公需求的同事,陳業鑫建議公司應該提供口罩。不然勞工如果在辦公室被感染,不只影響營運,同樣也構成職業災害,雇主同樣有責任。
若勞工在辦公室感染,構成職業災害,僱主亦有責任。(圖片來源/Pixabay)
對此,黃維琛認為,醫護人員及空服員因工作需求,可能與染病患者有接觸,這樣的情況下,較容易認定為職災,但一般上班族若在辦公室被感染,恐難看出因果關係。若勞工有疑慮,必須由職業災害專科醫生依具體事實認定。
最後陳業鑫也提醒,疫情若持續下去,影響範圍不只民生範疇,消費緊縮連帶旅遊業、百貨業也受重創;長時間可能導致產業蕭條,屆時「無薪假」議題可能重新浮上檯面。面對此波疫情,從勞工、企業端所受影響程度,都不容小覷,應及早謹慎以對。
作者:吳佩旻、張道宜 文章出處:Cheers快樂工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