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姓國小狼師多次猥褻女童要入監。示意圖,取自Unsplash
任職屏東某國小的古姓代課老師擔任籃球教練,他涉嫌在汽車上、房間內對5名國小女童摸胸,還恐嚇「你要乖一點,講出去,我就再這樣抓你」。他某次在籃球場跟一名生病女童說,繞籃球場可以緩解不舒服,不顧女童反抗,強行用左手臂觸碰其胸部下緣,挾著女童用奇怪的姿勢繞籃球場走一圈。古男被揭發後認罪,一審判4年6月,二審認為部分為連續犯而認定一罪,改判4年3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判決指出,古男從2017年到2023年都在屏東地區的某家國小任教,他以代課老師身分擔任籃球隊教練,他明知受害女童都未滿14歲,卻色膽包天,趁她們沒有保護身體隱私的概念,連續出手狂摸胸部,其中一名女童甚至受害6次。
據了解,古男還曾經拐騙一名身體不適的女童,表示繞籃球場走路的話可以舒緩不舒服,他無視女童反抗制止,趁機用左手手臂接觸女童的左側胸部下緣,堅持用這種奇葩姿勢繞著籃球場走一圈,藉此既遂他的猥褻創舉。
某一次,他趁開車載女童去店家詢問手機的機會,問坐在副駕駛座的女童「會不會冷」,趁機把手伸過去搓摸胸部,女童愣住不知如何反抗,古男竟恫嚇她「你要乖一點,如果講出去,我就再這樣抓你等語等方式。」被害女童兩度遭侵害後,痛苦地告訴朋友,女童父親輾轉得知後報案,替女兒聲張正義。
古男案發後已火速被解聘,他在接受司法調查時承認猥褻,一審判4年6月,他上訴二審時也認罪,但喊冤說,有些是「連續襲胸」應該只判一個罪名,不應該照檢察官所述「摸一次算一次罪」,希望法院能判輕一點。
二審考量他已坦認犯罪,且和被害人達成和解並道歉,犯罪態度尚佳。但合議庭認為,古男辜負被害人及父母的信賴,利用女童年幼無知、難以反抗的機會偷摸女童胸部,受害人高達5人、犯罪次數達14次,造成被害人巨大心理創傷,不符合「情輕法重」的減刑要件,因此不予減刑。
合議庭審酌後,依14罪判他10月到3年3月不等有期徒刑,合併執行4年3月有期徒刑。古男上訴三審,但最高法院認為原審認事用法沒有問題,駁回上訴,全案定讞,他須入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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