宥勝到高院出庭後彎腰道歉,面露愧疚神情。資料照。侯柏青攝
藝人宥勝涉嫌對女助理「舔耳摸胸」遭起訴強制猥褻罪,一審法院審理時,他意圖串證竟兩度騷擾被害人,反被重判8月,不得易科罰金。宥勝上訴二審後態度反轉,兩度公開鞠躬道歉並承諾「永遠悔改」,希望法院給自新機會。高院今天上訴駁回,仍維持8月有期徒刑,但給予緩刑5年,緩刑條件為繳交公庫200萬元。可上訴。
本名王宥勝的宥勝,在演藝界有「愛家好男人」形象,沒想到,他在2016年底拿「順路」當藉口送一名女助理回家時,聲稱要到對方家上廁所,卻對坐在沙發上的被害人「舔耳摸胸」,遭台北地檢署依強制猥褻罪起訴,導致形象全毀。
北院今年1/9召開首次準備程序時,他拒絕認罪,而當他獲悉法院將在今年3/26正式開庭詰問被害人A女及證人B女,他為脫罪不斷騷擾女方,不但在2/19、3/6透過友人用LINE寫信給被害人,「….所以法官會依照這些內容再次問訊,但究竟要如何回答才能讓我們彼此不用互相攻擊,卻又可以讓法官滿意,儘速審判並結束一切?下面檔案是我們律師所提供的問答建議…」
宥勝邀請對方「視訊對話」遭拒後,他竟又輾轉傳送「交互詰問擬問暨『擬答』電子檔案」、「和解書電子檔案」給被害人。
宥勝出招效果適得其反,被害人直接委任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向法院聲請參與訴訟獲准。由於使出各種方法均失敗,北院於3/26正式進行審理程序時,宥勝才當庭認罪,而訴訟代理人呈報他的劣行,北院當庭交保8萬元,最後還重判他8個月,不得易科罰金,盼讓他入監反省。
宥勝上訴後旋即換律師拚免關,而他也一改在北院的態度,不但接受媒體訪問還兩度鞠躬道歉,其中一次長達5秒、另一次8秒,宥勝面露愧疚地說,「對於我過去犯的錯誤,我很後悔也很愧疚,所以在這裡,我想跟受傷的女性,表達我最深切的歉意,對不起。」
被害人透過律師表達迄今仍有創傷症候群,宥勝再次向合議庭強調願意盡力彌補對方,表示很後悔做錯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