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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陽會分會長被狙擊8槍險死 天道盟北山會槍手二審改判15年

    2024-04-24 16:07 / 作者 侯柏青
    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庭。侯柏青攝
    天道盟北山會份子、綽號「阿昆」的男子宋宜昆,2022年8月底到太陽會分會長、綽號「南寮國」的戴銘詮新竹住處旁埋伏,趁機猛轟10槍,導致戴身中8槍,幸而送醫撿回一命。檢方起訴宋宜昆後,他在一、二審法院都矢口否認犯案,但法院認定他的說詞都是臨訟瞎掰,一審重判19年、併科罰金15萬;二審今天減輕改判15年,併科罰金10萬元,扣案槍彈沒收。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宋宜昆於2022年8月30日凌晨4點多,開他車從宜蘭前往新竹市戴銘詮住處旁等候,早上7點多,他看到戴銘詮開車返家,趁著戴下車打開鐵門準備進入車庫的空檔,突然衝到車庫口對他開10槍,戴逃亡車庫旁木門處躲藏,但腹部中3槍、右大腿中3槍、左大腿中2槍。

    宋宜昆見他中彈,馬上開車逃到桃園市大園區中正東路巷子裡的一處無人空地,旋即用汽油燒毀車輛滅證,而戴銘詮被送往醫院急救後保住一命。

    由於宋宜昆行兇時戴著頭套,又刻意開讓渡車製造查案斷點,警方調閱監視器一路追查到兇手來自宜蘭,再經過月餘追查後,才從車輛買賣契約書中取得他的指紋,之後前往他家搜索時查獲制式手槍,比對現場彈殼後確認是從他的手槍擊發,認證他就是兇手。

    檢方依殺人未遂、槍砲等罪起訴他,但宋宜昆矢口否認涉案,應訊時十分狡猾。

    他一開始向警方供稱,在家裡藏放的槍枝和子彈,是「一個月前於宜蘭冬山鄉路上撿到的」。但他在法院時又翻供說,這些涉案槍彈是一名叫「俊傑」的男子拿給他的,至於警方查獲的犯案手機基地台紀錄,他則強調,他和「俊傑」都會用那支行動電話。

    一審法院認為,警方在他住處搜到槍彈時,其實還沒進行試射及彈殼比對,當時他交代是「路邊撿到的」,事後又推稱朋友給的,但他始終無法交代朋友的真實姓名。法院認定他的辯詞都是瞎掰,認定他手段兇殘、殺意甚堅,還燒車滅證,判他19年,併科罰金15萬元。

    二審合議庭今天認定,原審就量刑部分過重,應予撤銷改判,審酌量刑因子後改判他合併執行15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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