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社一期掩埋場結合廚餘堆肥場設置太陽能板。高市環保局提供
高雄市環保局今日(4/23)發布新聞稿表示,規劃將已完成復育且閒置的掩埋場土地設置太陽光電設備,截至今年2月底止,已發電30萬度。
高雄市環保局表示,高雄市陽光充足、日照強烈,全年的日照時數達2100小時以上,每天平均日照時數約可達5.6小時,堪稱全台灣的「陽光之城」,高雄市政府特別成立「綠電推動專案小組」,設定6年1.25GW目標,針對校園屋頂、公有建築、滯洪池、魚塭、掩埋場等案場進行盤點、列管,多元推動太陽光電建置,加速能源及淨零轉型步伐。
旗山掩埋場設置太陽能板。高雄市環保局提供
高雄市規劃將已完成復育且閒置的掩埋場土地設置太陽光電設備,不僅可解決用地取得困難問題,兼顧環保與綠能發展,還能賦予掩埋場新生命,目前已完成大社掩埋場及旗山掩埋場部分閒置土地範圍進行太陽光電標租設置,截至今年2月底止,二場加起來今年已發電30萬度。
高市環保局局長張瑞琿表示,大社一期掩埋場於復育完成後,目前場地除作為廚餘堆肥場使用,更結合剩餘閒置空間設置地面型太陽光電設備;另外,旗山掩埋場於復育綠化完工後,已於110年完成建置3,906片太陽能光電面板之旗山綠能之丘,去年發電量可提供約534戶一年的民生用電,二者系統容量共設置1,642.04瓩,發電量達192萬度,為高雄市庫增加約71萬元的收入,且可減少約977公噸二氧化碳排放量,約減少711公噸發電燃煤量,相當於少砍98,765棵(也就是98.77公頃造林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