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葉大學校園。取自大葉大學官方網站。
董事會家族內鬥傳聞甚囂塵上的大葉大學,延宕1年後終於選出新校長,中國文化大學前些年則因家族、校友兩派董事紛爭,而讓董座一度難產;往前看去,20年前的南亞技術學院也可窺見家族治校隱憂。儘管這些年來,朝野立委都呼籲調整私校治理方式,但相關政策迄今依然毫無進展,甚至根據教育部數據,目前超過70所符合加派公益監察人條件的私校中,僅有4校有派駐,教育團體批評,這是教育部有武器不用、選擇性監督私校。11月8日晚間,一紙公文在教育界引起譁然,「茲核准貴法人聘任方文昌教授為大葉大學新任校長」,校長懸缺1年的私立大葉大學,終於找到人選,但卻引起議論紛紛。
全國私校工會隔日便向媒體表示遺憾,原因是方文昌的的學術操守有瑕疵,然而除了呼籲方認真治校外,該篇新聞稿也意有所指地指出,「董事會也須以大局為重,放下個人恩怨,與校長合作好好治理學校。」
董事會陷家族內鬥 大葉大學延宕1年才選出校長位於彰化的大葉大學,由大葉集團創辦人葉松根於1990年創立,是赫赫有名的工科私校,「讀大葉、好就業」的口號朗朗上口,是所學生人數約5000人的中型學校;校長一職在2022年3月由成功大學名譽講座教授顏鴻森出任,豈料顏在同年11月,上任還未滿1年便向董事會請辭獲准。
顏鴻森辭職2個月後,大葉大學於2023年1月遭媒體報導,葉松根長子、現任副教授葉忠興涉嫌利用人頭公司掏空校產,6月時又再被報導葉松根遺孀葉林月昭對韓姓、蘇姓、方姓及陳姓董事提出背信罪告訴,並向教育部具名檢舉,原因是此4名董事連署推薦葉松根三子葉釋仁參選校長,有違《私校法》董事血親不得擔任校長規定。
董事張世良後來則向媒體表示,葉釋仁無法參選、造成校長難產後,學校在7月重啟遴選,卻由當時為董事的方文昌帶職參選,違反董事不得擔任校長規定,造成校長再度難產,呼籲教育部派代理校長。正因如此,教育部後來核准方文昌上任,才讓教育團體感到錯愕。
去年(2022)大葉開出2105個招生名額,最終僅有1204名新生報到,註冊率5成8,招生狀況岌岌可危。一名校內教師匿名告訴記者,少子化衝擊很大,過去這段時間董事會又不斷有爭議新聞,最大的影響就是招生,大家出去招生時,不但高中職有疑慮,加上競爭對手學校也會推波助瀾,不僅招生雪上加霜,就連轉學的學生也不少,現在常聽到學校要整併、縮減員額,很多系要共用一個助理,一名老師也要身兼多個系主任。
記者搜尋大葉大學網站,可以看到,視覺傳達設計系與工業設計系、傳播藝術學程與造形藝術系、應用日語系與歐洲文化學程、觀光旅遊系與婚禮企劃學程,總共4組科系都有主任重複的情況。
子女接手常有危機 家族治校為何屢傳爭議?其實類似大葉大學這樣,私校董事會陷入家族內鬥,進一步影響人事、校務的案例,在我國教育史上不乏前例,近期最有名者,莫過於中國文化大學2017至2022年間,董事會分裂為由創辦人孫女張海燕為首的家族派,以及校友派,兩派互尬下,文大也一度陷入選不出董事長的窘境,就連校長遴選也一波三折,此事後來由法院指派台灣大學教授陳泰然暫代董事長,才暫時告一段落。
文化大學董事會也曾陷入家族內鬥。翻攝中國文化大學臉書
除了內鬥外,另一種情況則是家族聯手掏空。位於桃園的南亞技術學院就曾爆出,主政的王家第二、三代在2000年至2005年間,除了勾結建設公司發包學校工程外,包括王家如宴客、禮品、餐費、修車費等私人支出都報學校公帳核銷,侵吞公款3600多萬元,此案最終以王家與相關人物共14人遭起訴告一段落,南亞後來則改名桃園創新學院。
家族治校若認真辦學是美談,但反過來,二代、三代接手後頻有爭議不少,對此教育團體則認為,除了後代經營理念不同外,問題還包括私校治理機制既有的缺陷,以及主管機關怠於監督。
董事會人事一把抓 教育部不派公益監察人如自廢武功公立大學是由校長治理學校,但私立大學在校長之上,還存在董事會,儘管法規三申五令不得介入校務,但實務上,立法院2017年的研究報告便曾指出,私校校長由董事會遴聘,而校長若不聽命,董事會亦可依法予以解聘,直言校長無異於董事會的橡皮圖章,呼籲調整私校的校長遴選方式。
家族治理私校出了什麼事?
「現在遴選都是過水而已,事實上董事會可以一手遮天,也可以完全不顧原則。」私校工會理事尤榮輝說明,大學校長要由遴選委員會選出,但私校的遴委會,是由董事會一手指派,不但不需公開委員名單,甚至也不公開候選人,就連校內教師常常都是選完了、看到公告才知道,「這在結構上大有問題。」
對於董事會的監管,尤榮輝則認為,目前教育部是「有武器也不用」,像可以派代理校長卻不派,也沒派公益監察人,「這就是在治理上選擇性行政,這部分要檢討。」
什麼叫做有武器不用?根據《私校法》規定,學校若前一年度接受主管機關補助超過1億元,或達到總收入的25%以上,主管機關得加派1名公益監察人。然而根據教育部大專校院資訊公開平台所登載的資料,2021年度共有79所私校到達此標準,但2022年度獲派公益監察人的學校,卻僅有東海、中原、文化、高雄醫學大學4校,再回頭看去,2018到2022這5年間,僅有14校曾經獲派公益監察人。
對此,教育部則解釋,根據「公益監察人指派辦法」、「指派公益監察人處理原則」,《私校法》第19條所稱的獎補助經費,並不含競爭型或其他專案計畫獎補助經費,與大專校院資訊平台上的獎補助經費定義不同,此外,若前4年度已指派公益監察人者,不再重複指派,近5年來均依原則針對符合條件者優先指派公益監察人。
教育部有武器不用?
不讓董事會成封閉機構 學者籲:教師、學生代表加入長期研究私校治理的輔仁大學社會系副教授戴伯芬指出,不少私校由家族經營,狀態非常封閉,往往是兄弟姐妹輪流擔任學校重要職位,「他不喜歡的老師可能永遠升不了等,甚至會被弄掉」,也造成私校校內民主程度低落,然而教育是公共事業,不應該被家族化,「如果教育部沒有辦法對家族式的大學監理,就不應該大學自治。」
戴伯芬批評,教育部對於私校違規,處理的手段通常就是扣減獎補助款,「但這很沒有力道,而且其實是害到整個學校的師生,讓他們更沒有教育資源使用。」
加強監管力道的呼聲不是沒有。早在2012年,時任立委的文化部長鄭麗君,便曾提案修正《私校法》加入規定,學校若前一年受領補助達5000萬元以上,或補助收入佔整體30%以上,主管機關可加派3至5人擔任董事,其中須包括經選舉之家長代表1人;同時包含全國教師會等團體也呼籲納入勞工董事,但當時此提案最後並未通過。
戴伯芬認為,像是歐洲、德國企業都存在勞工董事,教師會跟工會代表也理所當然,應該在董事會擁有席次,尤其現在教育部要加強對私校的學費補助,同時也可以藉機強化治理,勞工、教師甚至學生董事都可以考慮,「重點是讓董事會不是一個封閉的機構,或至少有吹哨人。」
前實踐大學校長、靜宜大學監察人陳振貴則認為,私校董事會若出問題,教育部知悉後也會依法執行,如扣減獎補助款,或情節嚴重時更會介入,且各校董事會的決議都要呈報教育部,目前工會團體確實對《私校法》不滿,但考量到學校自主性,以及政府對高教公共性的兩種要求,他認為目前教育部的監督力道尚稱完備。
私校病灶紛擾20年無結論 下一任政府仍要面對早在2005年修《大學法》時,朝野黨團協商便通過附帶決議,私立大學校長遴委會的組成及運作,應比照公立大學校長遴委會之組成比例。當年與會的立委,有人如今已經淡出政壇,但也有人仍然高歌猛進,比如說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賴清德便是其中一員。
立法院2005年便通過附帶決議,私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成,應比照公校。擷取自立院公報。
如今轉眼將近20年過去,總統又將換過一任,《私校法》上一次全面翻修,也已是2007年的事;教育是國家人才培育的重要基石,在台灣仍有過半學生就讀私校的情境下,不管未來主政者何人,是否都應重新盤整私校的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