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性侵示意圖。本報繪製
台北市議員耿葳今天(11/15)質詢時指出,有家長指控去年11月開始至今年3月,女兒多次遭男同學性侵,男方家長反將女兒說成加害者,進而提出性侵刑事告訴,女兒還遭校方逼轉學。對此,北市教育局表示,學校發生性平案是由學校成立調查小組,若校方調查過程失當,教育局會成立調查小組了解,並進行檢討及懲處。
耿葳指出,本案中A女學生長期遭B男學生的霸凌,A女曾跟老師反應霸凌事件,但當下老師回答要學生熟悉環境,讓學生完全不信任校方與師長,導致後續發生多次性侵事件,A女也不敢主動通報師長跟校方。
耿葳表示,本案中的B男學生多次以恐嚇方式,要求A女學生拍攝裸照、性器官,A女拒絕後,B男自2023年11月起到2024年3月多次性侵A女,4月25日校方接到通報後輔導室立即介入,也依照SOP立即進行校安與社政通報。調查小組於5月底首次訪談A女,調查報告8月初完成,家長卻遲至9月中才接到處理結果及調查報告的公文,收到後B男家長立即對A女提出性侵刑事告訴,讓A女與家長頓時崩潰,「被害人變成加害人」。
耿葳痛批,兩位學生事發當時均未滿14歲,從4月底家長提出性平案申請調查,調查小組於5月底才首次訪談受害女學生告知調查時限延長,8月初才完成調查,家長遲於9月中才收到報告,加害男同學立即對受害女學生提出性侵刑事告訴。
耿葳表示,所有處理過程都是校方自行完成,教育局完全無掌握跟關心學生,以校園自主為理由,未掌握任何資訊,並未主動進行調查或是給予協助,令家長質疑校方甚至掩蓋事實、偏袒加害男同學。家長還在開學前夕2度接到學校來電詢問是否考慮轉學,返校時更有教官2度質問A女「什麼時候要轉學」,疑遭冷暴力,A女最終不堪壓力自請轉學。
耿葳也說,教育局為上級督導機關未掌握實際狀況,讓家長承受不了壓力來跟議員陳情,且校方所成立的性別平等調查委員會、申復審議小組,皆為校方自行決定外聘委員人選,所有報告結論都是在第一時間提供給校方作最後裁定,報告結論的公正性也備受質疑。
教育局副局長陳素慧會後受訪表示,今年4月25日學校通報,性平案件是透過校安系統和社務系統收到,最後調查結果是男同學性平案件成立屬實。男同學反提告的部分並非校方或教育局可控制,而是依《性別平等教育法》,校園內發生案件是由校方成立調查小組調查,並非由教育局。
教育局長湯志民回應,一般性平調查期間2個月,證據調查比較辛苦時會再延長加1個月,至於報告提供家長,一般調查完2個月可以提供家長並開性評委員會,校方動作確實嫌慢,未來將針對有性平案學校進行加強督導,並公平、加快性平程序處理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