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機場公司宣布,6月6日起8類人可以優先通關。資料照,廖瑞祥攝
桃園機場為提升旅客通關服務品質,6月6日起調整出境優先通道規範,名確定義適用對象資格及陪行人數,包括機組員、禮遇旅客、行動不便者、孕婦、攜嬰兒車或2歲以下嬰幼兒者、單獨搭機兒童及持APEC商務旅行卡者等8類,可於第一航廈1號出境門及第二航廈2號出境門通關。
機場公司指出,經邀集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及航空警察局等單位討論,並參考旅客需求後,明確定義優先通道適用對象。行動不便旅客資格為使用輪椅或輔具者本人及1名陪行人員;嬰兒車及嬰幼兒部分,也明確規範為嬰兒車旅客本人及2名陪行人員;2歲以下嬰幼兒旅客本人及2名陪行人員等。
機場公司表示,參照領事事務局官網有關「APEC商務旅行卡(APEC Business Travel Card, ABTC)僅限本人使用」原則,調整為限持卡本人通行,取消陪行人員通行,回歸使用權益。
機場公司表示,桃園機場為提升出境通關效率,今年起已陸續增加1條出境安檢線、升級1條智慧型安檢線及優化排隊動線等措施,以縮短出境尖峰時段旅客等候時間為目標,將視營運實況及旅客需求,持續檢視通關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