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反送中已持續一週年,幾乎場場遊行集會都能聽到的歌曲〈願榮光歸香港〉,被列為「政治宣傳」,未來將無法進入校園。
歌曲〈願榮光歸香港〉將無法進入校園。(圖片來源/擷取自YouTube)
香港教育局局長楊潤雄10日發信給中小學校長,禁止學生在校園內組人鏈、喊口號、並要求校方引導學生分析港版國安法,針對本週日香港中學生發起的「反國安法罷課」公投,信中也寫道,須懲罰參加該項活動之師生,採取紀律行動。
楊潤雄在接受電台採訪時進一步指出,〈願榮光歸香港〉這首歌明顯為「政治宣傳」,不得在校內出現,學生須專注於學習,不應討論敏感議題;但唱〈熱愛基本法〉及宣導《港版國安法》則屬法治教育,楊強調,《港版國安法》訂定後即是香港法律的一部分,因此推廣該法並非政治訊息。
對於週日公投,楊潤雄則表示專業教師不應參與,政府反對把任何政治工作帶進校園,也不贊同任何形式的罷課。教師不到學校教課屬紀律問題,應按程序處理;學生則不應浪費時間做「無謂的事」,屢勸不聽者,校方應斟酌「訓輔」比重。
發起罷課組織之一「中學生行動籌備平台」發言人鄭家朗對於此事做出回應,他認為學生也是公民,有權利對社會議題發聲,並表示楊潤雄要求師生禁止參與相關活動,是非常嚴厲的抨擊,此舉等同要脅學生勿隨意批評政府,他擔憂,日後港人恐失去言論及示威的自由。
本週日中小學將發起罷課公投,香港教育局則表明應懲罰參與之師生。(圖片來源/Studio Incendo CC By 4.0)
另一方面,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已於昨(6/11)簽署《國歌法》,今正式刊憲後即時生效,林鄭對於通過這項法律表示欣喜,認為體現了「一國兩制」的精神,她認為國旗、國歌及國徽皆為國家的象徵,香港特別行政區作為中國不可分離的一部分,立法維護國歌尊嚴,為特區應行之義。
《國歌法》係指禁止任何人涉及不當使用國歌,或公開、故意及意圖侮辱國歌,如篡改歌詞、曲譜及用貶損之方式奏唱。違者最高可罰款五萬港幣與監禁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