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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終審法院兩英籍法官請辭 一人坦言「政治因素」

    2024-06-07 07:03 / 作者 國際中心
    2024年6月4日,大批香港警察駐守銅鑼灣,嚴控民眾悼念六四。美聯社
    香港當局證實,終審法院兩名英國非常任法官近日辭職。其中一位法官已表明是出於政治因素。香港特首李家超表示遺憾,宣稱香港的言論自由、集會遊行自由仍「依法受到保護」。

    自由亞洲電台報導,香港法院上週將「民主派初選47人案」14名不認罪的被告判處有罪後,英國《金融時報》週四(6/6)引述來自英國的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郝廉思勳爵(Lawrence Collins)和岑耀信勳爵(Jonathan Sumption)稱,兩人本周已提出請辭。

    岑耀信向《金融時報》表示,他將「在適當的時候」就辭職原因發表聲明,而郝廉思則提到是因「政治局勢」而請辭,但他仍然對香港終審法院及法官的獨立性充滿信心。

    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岑耀信(左)及郝廉思(右)已辭職。翻攝自由亞洲電台


    《香港01》、香港商業電台報導,香港司法機構昨(6/6)晚發表聲明,確認非常任法官郝廉思(Lawrence Collins)和岑耀信(Jonathan Sumption)已分別向行政長官提出請辭。

    郝廉思在回覆英國法律部落客時表示,辭職是因為涉及香港政治狀況,但他表示,對香港終院及法官的獨立性仍有充分信心。

    終審法院是香港最高層級的上訴法院。對於兩位非常任法官離職,香港特首李家超表示遺憾,特別提到郝廉思表示他仍對「法院及其人員的全面獨立性有完全信心。」

    對於郝廉思勳爵提及他因香港的政治情況而辭任,李家超宣稱,2019年香港發生「大規模暴動、港版『顏色革命』」,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和香港特區安全。為填補當時國家安全法律幾乎真空的漏洞,北京中央政府頒布實施《香港國安法》,特區也完成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制定了《維護國家安全條例》」。

    李家超宣稱,這些法律頒布的同時,也「保障市民依法享有的人權和自由」,《基本法》、《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均明確在條文中訂明,《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所保障的權利和自由,「包括言論、新聞、出版、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的權利和自由,繼續依法受到保護」。

    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 ( CECC ) 在上月發表的年度報告中,曾經建議美國政府「堅決地」推出制裁措施(employ more robustly the sanctions),針對檢控官、法官和其他參與破壞香港自治和人權的人士。

    自2020年6月30日《港區國安法》生效至今近4年,至少6位英、澳法官相繼辭任或不再續任香港終院法官,除了郝廉思和岑耀信,還包括2022年3月,英國最高法院院長及副院長韋彥德(Lord Robert Reed)及賀知義(Lord Patrick Hodge)辭任;2021年中,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英國最高法院前院長何熙怡女男爵(Brenda Marjorie Hale)不再續任;澳洲新南威爾斯前首席法官施覺民(James Spigelman)2020年提早請辭。

    眾人分別稱與《港區國安法》和政治局勢存有疑慮有關。郝廉思和岑耀信這次辭任後,香港終審法院僅餘8名非常任普通法地區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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