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發布今年第2季全國及六都房價負擔能力指標,本季全國房貸負擔率突破42%,意味著購屋族收入的4成2得拿去繳房貸。廖瑞祥攝
內政部今(10/13)發布今年第2季全國及六都房價負擔能力指標,本季全國房貸負擔率突破42%,意味著購屋族收入的4成2得拿去繳房貸,而全台房價負擔率維持「偏低」,台北和新北分別為66.54%及55.41%,更是「過低」等級;房貸負擔率在「可合理負擔」等級的縣市,只剩基隆市、嘉義縣和屏東縣。
內政部表示,今年第2季全國房貸負擔率為42.09%,較前一季微幅上升0.90%,主要是全國中位數住宅價格由868萬元升至888萬元,較前一季上升2.30%,使得負擔率增加0.95%影響較大。
加上五大銀行購屋貸款利率在第2季升至2.093%,民眾支付房貸金額增加,讓負擔率再增0.46%,即便中位數家戶可支配所得由89.32萬元增加至90.43萬元、上升1.23%,使負擔率減少0.50%,經過綜合計算,負擔率持續上升。
內政部發布今年第2季全國及六都房價負擔能力指標,本季全國房貸負擔率突破42%,全台房價負擔能力維持「偏低」等級。內政部提供
內政部指出,第2季六都的房貸負擔率較前一季上升,台北市及新北市的房貸負擔率分別為66.54%及55.41%,民眾對房價負擔能力屬於「過低」等級,台中市49.53%也接近過低等級;緊關台南市、高雄市、桃園市負擔率為40.94%、39.58%、34.61%,雖然是「過低」等級,仍顯得民眾購屋負擔明顯較重。
至於其他15縣市房貸負擔率部分,新竹縣市因地區產經發展帶動中位數住宅價格上升,第2季升幅約1.67%,為季變動率最大的地區,而其他縣市的升幅則都多在1%以內。
就民眾對房價負擔能力部分,內政部說,
南投縣在本季首次提高為負擔能力「偏低」等級、嘉義市也提高為「略低」等級,有11縣市為負擔能力「略低」等級;目前只剩嘉義縣、屏東縣及基隆市維持「可合理負擔」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