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度租金補貼預計於7/1起開放申請。資料照片
今年度租金補貼預計於7/1起開放申請,但之前傳出房客申請租補超過6至7個月後,卻被通知要全部退回。內政部營建署今(5/16)表示,此種情形為機關補貼期間檢核發現之少數個案,在300億租金補貼受理申請戶數32萬餘件中,大約有180件,約占總案件之0.05%,除了深表歉意,後續將書面通知返還金額及匯款帳戶,並可協議採分期方式繳還。
根據媒體報導,有房客已領7個月的租金補貼,卻被通知要全部退回,引發民眾抱怨。營建署說明,去年度「300億擴大租金補貼專案」的租賃房屋,為了避免申請人以營業用的店面或非居住使用的房屋申請補貼,採取房屋稅籍資料是否以住家用稅率課徵為依據。
營建署表示,因首次由營建署辦理,審查人員初期對作業尚不熟悉,致發生此個案情形,已加強人員訓練,不過,此種情形為機關補貼期間檢核發現的少數個案,在受理申請戶數32萬餘件中,大約有180件,約占總案件之0.05%。
營建署強調,本案雖已核撥補貼款項,但依現行規定確實未符合規定,目前均有稽核機制,為確保行政審查品質,「不得不追回」,會再加強人員的專業訓練;而後續將正式以書面通知溢領返還金額及匯款帳戶,並依民眾經濟狀況,可協議採分期方式繳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