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促參2.0版」完成三讀 納綠能設施、數位建設 增訂調解機制

    2022-12-02 16:53 / 作者 鄒秀明

    立法院會今(2日)天三讀通過修正促參法部分條文,即俗稱的「促參2.0版」,條文擴大民間參與公共建設類別,新增綠能、影視音、資源循環再利用等設施及數位建設,此為立法以來最大一次翻修,未來適用促參租稅優惠範圍可望擴大,另也增訂政府有償取得公共服務機制及新增履約爭議調解機制。




    圖片
    修正促參法部分條文今(2日)完成三讀,財政部已著手三大子法修訂。




    促參法自民國89年2月9日公布施行迄今,曾歷經90年、104年及107年3次修正,鑑於現行條文無法適用新興產業類別、以及鼓勵民間企業投入公共建設興辦,行政院會今年2月通過財政部擬具的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朝野立委和黨團也有分別提出11個修法版本。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年5月間併案審查促參法草案後,11月交由黨團協商,今天院會完成三讀。三讀通過的修正條文明定,擴大民間參與公共建設類別,新增綠能、影視音、資源循環再利用等設施及數位建設為促參法公共建設類別。財政部則已著手三大子法修訂,經濟部、文化部等也將討論符合重大建設門檻,力拚明年3月底前完成子法。



    修正條文採納行政院版本,新增公共建設經政策評估具必要性、優先性及迫切性,且確認依促參法辦理較政府自行興建、營運具效益者,主辦機關得於民間機構依法參與該公共建設營運期間,有償取得其公共服務的全部或一部。



    修正條文也依照行政院版本,增訂履約爭議調解機制,調解須經當事人合意而成立,並明定調解成立、不成立的要件,以加速爭議解決。



    這次促參法修法也通過數項附帶決議,聚焦維護國內資通安全環境,其中包括民進黨立委鍾佳濱、郭國文、林楚茵共同提案,請財政部會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建立具潛在國家安全風險的公共建設及服務風險辨試機制,並對民間機構參與該公共建設的硬體、軟體設備、人員、服務內容等項目是否涉及國安、資安疑慮,建立個案威脅評估機制,並納入甄審階段的評審及履約管理階段的定期考評程序。



    關於修法效益,根據財政部評估,修法後將創造更優質的投資環境,「促參2.0版」有3大項重點,首先,擴大促參案源範疇,納入新興綠能設施、數位建設等;第二,引進國際上常見的政府有償取得公共服務機制;第三,增訂促參案爭議調解機制,讓政府、企業、民眾可以享有更多促參帶來的好處。




    鄒秀明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