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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光金董事會前夕 兩派人馬為新壽增資案再攻防

    2024-01-26 09:44 / 作者 中央社
    新光金董事會前夕 兩派人馬為新壽增資案再攻防。廖瑞祥攝
    新光金名譽董事長吳東進昨(25)日出面呼籲,辦理金控募資進而增資新壽才是王道;新壽經營層表示,以子公司盈餘上繳轉增資其餘子公司,過往亦有前例,且不排除上半年再發債,雙管齊下力拚新壽RBC達標。雙方在董事會前夕再交鋒,引起外界矚目。

    新光金2023年經營權易主,子公司新壽現金增資進度卡關,新光金大股東間因增資意見不同調,近日隔空互嗆,引起金管會注意,並在22日約談新光金及新壽經營階層,指示應及早完成對主管機關的增資承諾,更何況新壽2023年6月底RBC(資本適足率)已未達法定最低標準。

    為符合金管會要求,新光金24日透過聲明表示,積極規劃在第2季以其他子公司上繳盈餘,對新壽增資新台幣70億元。新光金26日下午將舉行董事會,但因增資案事先並無列入此次議程,且增資屬重要議案,無法提臨時動議,外界估新光金今天董事會僅能交換意見,待下次董事會才能正式列入議案,亦不排除近日召開臨時董事會討論的可能性。

    對於新光金24日聲明提到,在股價低於票面時貿然辦理現金增資傷害股東權益甚鉅,吳東進25日受訪強調,他過去3度以低於票面金額辦理現金增資,均有順利完成,並質疑新光金現經營層將金控募資案列為最後選項,「金管會能接受嗎?」

    吳東進說,新光金擬以其他子公司上繳盈餘增資新壽,而非金控直接辦理募資案進而增資新壽,但銀行等子公司上繳盈餘,亦會影響銀行資本適足率,進而牽動業務推展動能;且新光金原先可配息來源為銀行及證券子公司,若挪去增資新壽,要如何配發股利給投資人。

    吳東進表示,新台幣70億元現金增資已不夠拉升新壽RBC回到法定標準,現在新光金經營團隊不積極辦理募資進而增資新壽,他憂心將產生嚴重問題;且新光金本身2023年12月底資本水準是否可達標,亦有疑問,呼籲新光金經營團隊辦理金控募資,「由大股東實質掏錢增資才是正道」。

    吳東進也提到,即使股價低於票面,有股東不願認,其他投資人看好經營前景,亦可參與,但新光金現在不辦理現金增資,投資人連參與機會都沒有。

    新壽副董事長洪士琪25日受訪時表示,去年6月9日新光金股東會前,多數股東認同新光金必須被改變,因此改革派現在坐在這裡;現經營團隊策略是先自救,包括業務改革等,而非先向股東拿錢,畢竟過往在票面價值下做現金增資後,並未拉抬股價。

    洪士琪指出,新光金負有對子公司增資義務,「打從第一天到現在,新光金從來沒有表示不增資」;針對主管機關要求新光金及新壽落實前經營者承諾,經營團隊一定會履行。

    洪士琪提到,2023年底母公司翻箱倒櫃,找出過去幾年子公司上繳盈餘剩下的資金,趕快以這筆資金增資新壽,且過往雙卡風暴衝擊新光銀行時,也是新壽上繳盈餘給金控、進而支援銀行資本,現在邏輯相同。

    洪士琪質疑,對比前經營團隊在子公司需要資金時,轉頭向股東要,「經營團隊自己有做過努力嗎?」

    新壽董事長魏寶生則提到,上半年母公司除了規劃以其他子公司盈餘上繳轉挹注新壽外,他也不排除再次發債籌資,雙管齊下力拚新壽RBC達標,至於發債規模,要待財報出爐才可進一步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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