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集團。廖瑞祥攝
金管會2024年開年首度開罰!金管會表是,新光銀行前理財主管黃員挪用客戶款項及與客戶不當資金往來所涉缺失,四年期間所涉金額2211萬元,顯示該行辦理存匯作業程序及理財專員監控及管理等機制,有未完善建立及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800萬元罰鍰。
金管會表示,新光銀前理財主管黃員自2018年8月至111年12月間,保管客戶網路銀行帳號及密碼,代為自動化通路交易,及擅自將其自身他行帳號設定為客戶網路銀行約定轉帳帳號,再透過網路銀行轉帳方式挪用客戶款項,且與客戶間有私下資金往來。違規行為時間約四年4個月,受影響客戶數2人,所涉金額約2,211萬元。
鑒於社會已邁入高齡的人口結構,金管會呼籲,金融機構於業務推廣及辦理上,應更重視對高齡金融消費者之權益保護,對此類行動、表達或認知能力等略弱之客戶族群,持續強化相關內部管理制度及關懷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