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長莊翠雲鬆口,落實0-6歲國家一起養精神,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的適用年齡可以由5歲提高至6歲。
財政部長莊翠雲今(22)日鬆口,為符合政府0-6歲國家一起養的精神,
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的適用年齡可以由5歲提高至6歲,但有關特別扣除額度提高的提案,由於各個委員提案不同,仍待進一步研議。
立法院財委會今日審查《所得稅法》第17條修正案,朝野立委共針對提「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的適用範圍及金額,提出12個版本的修正草案。
莊翠雲在口頭報告時指出,為減輕國人育兒負擔,鼓勵生育,財政部自2012年起增訂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納稅人5歲以下子女每年可扣除2.5萬元,有設排富條款;2018年進一步將額度提高到12萬元。據2021年綜所稅報稅資料,約54萬戶列報。
朝野立委本次提案,除了將學齡前幼兒的適用年齡由5歲放寬至6歲,包括國民黨立委廖婉汝提案特扣額度增至15萬元、楊瓊櫻增至18萬元,民進黨賴瑞隆、國民黨翁重鈞、馬文君及民眾黨團等增至20萬元,國民黨萬美玲增至24萬元。
而國民黨立委費鴻泰、民進黨立委郭國文等人還有二胎加碼;民進黨立委莊競程還進一步提案取消排富條款。
莊翠雲在口頭報告上指出,擴大幼兒扣除額適用年齡至6歲,讓學齡前幼兒均可扣除,每名幼兒由扣除6次增加為7次,可落實政府「0-6歲國家一起養」政策;但取消排富規定恐有擴大貧富差距疑慮。
至於各界對扣除金額意見不一,財政部盼蒐集各方意見及相關資料通盤審慎評估。
由於朝野立委對擴大適用年齡增至6歲已有共識,但對扣除額度提高則有意見,
經協商後同意,以費鴻泰版本放寬至6歲以下之子女,扣除金額維持12萬元,但自第2名子女起,扣除金額累進增加50%,送出委員會交赴大院審查,但須經朝野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