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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穩定物價,財政部今天宣布,關鍵原物料進口減稅措施續延至明年3月31日,包括延續調減進口黃豆、小麥、玉米三項貨物應徵營業稅100%;機動調降汽油、柴油與卜特蘭一型水泥3項貨物稅應徵稅額,繼續機動調降牛肉、奶粉、奶油及小麥等22項關稅稅率。
財政部並呼籲,營業人及進口業者響應政策,將降稅利益如實反映降低相關商品售價,以切合政府穩定物價美意。據統計,這波降稅措施,其中貨物稅減稅利益達77.37億元,營業稅14.82億元,關稅4.05億元,總計96.24億元。
財政部表示,考量全球通膨風險因素續存,為及早因應及持續減輕國內業者負擔並穩定末端售價,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9條之1規定,會同經濟部及農業部函報行政院核定公告自113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延續調減進口黃豆、小麥、玉米3項貨物應徵之營業稅100%。
另依貨物稅條例第7條與第10條及關稅法第71條規定,自113年1月1日起至同年3月31日止,繼續機動調降汽油、柴油與卜特蘭一型水泥3項貨物稅應徵稅額,汽油由每公升徵收新臺幣6.83元調降至4.83元,降幅29.3%,柴油由每公升徵收3.99元調降至2.49元,降幅37.6%,卜特蘭一型水泥由每公噸320元調降至160元,降幅50%。
財政部也繼續機動調降牛肉、奶粉、奶油及小麥等22項關稅稅率,牛肉由每公斤10元調降至5元、烘焙用奶粉由10%調降至5%、奶油由5%調降至2.5%、無水奶油由8%調降至4%,降幅均為50%,另小麥由6.5%調降至免稅,降幅100%。
財政部提醒,配合本次降稅措施實施期間,國產汽油、柴油及水泥適用期間,依貨物稅條例第2條規定,以出廠日為準;其他進口貨物適用期間之認定,依關稅法施行細則第2條規定,進口貨物以其運輸工具進口日為準,又依同細則第6條規定,所稱運輸工具進口日,海運貨物係以船舶抵達本國港口向海關遞送進口艙單之日;空運貨物以飛機抵達本國機場向海關遞送進口艙單之日為適用準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