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行政院會通過「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將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稅率由1.5%~3.6%上調至2%~4.8%。廖瑞祥攝
7月6日行政院會通過「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將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稅率由1.5%~3.6%上調至2%~4.8%,由於台灣富人偏好利用不動產進行家族財富傳承,會因此受影響嗎?對此,會計師分析,雖然持有成本會上升,但兩大考量下,不動產仍是家族財富傳承的好工具。
資誠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洪連盛表示,囤房稅2.0方案,對於台灣人偏好將累積財富放置在不動產的行為,不會有太多影響。其一,雖然持有成本增加,但相對於不動產資產的增值幅度及報酬率,可能還是相對低。
其二,台灣不動產課稅價值是採用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價值,這與不動產市價相去甚遠。多方權衡之下,房屋稅調升,對資產移轉傳承的規劃,也不會有太大的影響。
不過,資誠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法律服務副總經理歐陽泓仍有三點稅務風險提醒;第一,政院雖然修正多屋族的房屋稅稅率,但只是中央制定稅率的區間,日後仍是授權各地方政府制定細節,因而後續仍要留意各地方政府的差別稅率及適用戶數,會如何訂定。
第二,地主與建商合建、參與都更或危老重建後,依規定分回的房地,能否適用「特定住家用房屋」,進而適用較輕稅率,仍有待立院審議討論。
第三,房價高漲年代,部分富爸爸、富媽媽為顧及下一代居住,又避免房屋過早過戶子女反遭變賣,進而透過「不動產信託規劃」的模式,這類型的房屋稅稅率會是多少?也要持續觀察修法後的細節是否調整。
據行政院會通過的「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修法四大重點包括,未來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法定稅率由1.5%~3.6%調整為2%~4.8%;歸戶方式也由按縣市改為全國總歸戶; 地方政府必需訂定差別稅率,多屋族房屋稅率必須較高;建商持有餘屋在2年以內者,法定稅率由1.5%~3.6%調高為2%~3.6%。
不過,為鼓勵多屋族釋出房源至租屋市場,出租且申報所得達租金標準的非自住房屋,仍享有較輕稅率,從現行1.5%~3.6%降為1.5%~2.4%。
KPMG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執業會計師陳志愷表示,依據《住宅法》及《房屋稅條例》,公益出租人及社會住宅包租代管之所有人,得享有房屋稅、地價稅及租金所得稅減免優惠,其中房屋稅、地價稅優惠可適用於個人及法人,租金所得稅優惠以個人為限。
例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於核准租賃期間內,房屋稅及地價稅得依所在地區自治條例減徵,以台北市為例,可按1.5%房屋稅稅率減徵20%,並折減50%房屋現值比率,實質稅率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