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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劃法修法壓力近逼 財長:若每年釋給地方1.4兆元 中央恐會轉不動

    2024-08-28 13:45 / 作者 吳馥馨
    財政部長莊翠雲。吳馥馨攝
    立法院新會期即將開議,按上會期在野黨要求,要在9月提出《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草案。財政部長莊翠雲今(28)日表示,目前中央每年釋給地方預算已達8,000多億元,若按在野黨版本再多釋5,700多億元給地方,相當於中央每年要給地方1.4兆元,中央口袋只剩下1.5兆元,那麼中央就會轉不動,包括國防、外交等支出,以及勞健保費用,恐怕都無法執行。

    莊翠雲今天中午上《齊有此理》節目,主持人王時齊詢問,如何看待在野黨所提財劃法版本,要求中央盡快吐錢給地方。

    莊翠雲說,財劃法最重要目的就是「調劑盈虛」,除了考量中央釋出財源給地方的垂直分配,也要考量各地方政府之間的水平分配的公平性。目前中央每年包括統籌分配稅款、一般性補助、計劃型補助款,每年約釋出給地方8,000多億元。

    根據在野黨所提版本,中央每年要再多釋出300多億元至5,700多億元不等的金額給地方。

    莊翠雲表示,在野黨主張中央應再多釋出預算給地方的理由是,精省以前,中央與地方的財政分配是60%比40%,精省後變成75%比25%,在野黨主張要回到6:4。

    但事實上是,雖然精省後中央確實收到原本省府收入每年約1,500多億,但省府業務也由中央承接,反而多支出2,800億元。也就是精省後,中央沒有多增加收入,反而額外多支出1,300多億元。中央多增加的支出包括原本中央和地方分攤的勞保費、健保費,後來全都改由中央負擔,另外,老農津貼也是由中央負擔。

    莊翠雲表示,透過各項補助款後,如今各地方政府財務也有改善,如今中央每年已給地方8千餘億元,若要再增加分配5,700多億元,相當於中央每年要給地方1.4兆元,中央就會轉不動了。若中央要釋出更多財源給地方,那麼事權也要一併檢討。

    至於水平分配方面,日前財政部已發函地方政府表達分配意見,也理解各地方政府都想爭取經費的心情,目前分配指標已從80幾個指標縮小至50幾個,但還是滿多的。

    莊翠雲表示,或許有些地方縣市覺得每年要上繳中央政府許多營所稅,但只分配到這些,會覺得不公平,但中央統籌分配稅款的目的就是調劑盈虛,事實上,全台22個縣市中,有10個縣市收到國稅和地方稅仍不夠其支出;而地方能上繳許多營所稅,例如是科學園區所在地,那也是中央與地方一起努力的成果,才有好稅收,不能說稅收都留在該地方,但其他縣市還是窮。

    莊翠雲說,若只一昧叫中央先吐錢出來,垂直分配雖變多了,但不能達到調劑盈虛,也不能公平分配,只會讓富有的地方更富,窮縣更窮,就沒有達到調劑盈虛的目的了。

    莊翠雲表示,財政部會再發函邀集各地方政府在8月底或9月初前來商議,尋求更大共識;她並指出,財劃法已20多年未修,但過去這段時間,行政院已5度提出修法但最終都未通過的原因就是缺乏共識,故而不會急於在特定時間內推出修法版本。

    至於面對立法院的壓力,莊翠雲表示,財劃法修法攸關國家財源,會盡力去向各方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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