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宣布核准台灣大哥大入股「回歸線娛樂」之結合申報案。資料照
公平會今(5/22)委員會決議,台灣大哥大擬取得「回歸線娛樂股份有限公司」40%股權之結合申報案,依《公平交易法》第13條第1項規定,不禁止其結合。
公平會表示,台灣大哥大取得回歸線娛樂40%股權,已達到《公平交易法》第11條第1項第2款之申報門檻,且無同法第12條除外適用之情況,需依法提出結合申報。
公平會指出,本案涉及之產品市場共有「行動寬頻服務」、「線上影音平台」、「動畫投資製作」及「動畫代理」等4個市場。其中「線上影音平台」與「動畫代理」服務間因有上、下游交易關係,故屬於垂直結合。
公平會分析,因參與結合事業在該2市場的市場占有率不高,且線上影音平台業者取得節目的方式多元,動畫代理商亦不會僅與單一線上影音平台業者交易,故結合後對於市場競爭不致有顯著影響。
至於「行動寬頻服務」及「動畫投資製作」市場方面,因該等服務所需之技術各不相同,也未有因法令管制改變或技術進步,而影響重要潛在競爭之可能性。因此,經公平會分析尚無限制競爭之疑慮,爰依《公平交易法》第13條第1項規定,不禁止結合。
台灣大則表示,持續擴大投資內容產業,入股回歸線娛樂40%股權,結合集團資源,將擴大與國際 IP合作,加速台灣上下游文創產業與國際接軌,期許讓台灣軟實力更具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