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表示,2家電信需在6/30前完成超標頻譜的改正動作,遠傳已提前完成。資料照
國內2宗電信合併案已在去年底完成,但合併過程的爭議仍餘波盪漾。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 去年初核准「台台併」、「遠亞併」,並於附款要求台灣大、遠傳需在2024年6月底前,以自主繳回或轉讓、交換等方式,改正頻寬超標問題。如今距此期限僅不到2個月,NCC表示,遠傳已完成改正,台灣大至今仍無下文。
NCC副主委兼發言人翁柏宗今日(5/8)指出,遠傳已在今年4月初,將28GHz超標的100MHz繳回到數位部,並向NCC提出營運計畫中的網路設置變更計畫申請;另包括之前亞太與中華共用頻率部分,以及亞太與中華、台灣大在偏鄉漫遊部分,遠傳都已完成改正動作。
至於台灣大哥大合併台灣之星後,在1GHz以下頻譜超標10MHz,必須無償繳回或與同業交換或出售。先前有媒體報導,台灣大欲與中華電信交換頻譜,但傳出遲遲未獲中華電信同意,至今尚未有下文。對此,台灣大回應表示「依原定程序持續推進中」。
翁柏宗強調,頻寬超標的改正期限至今年6/30止。目前NCC與台灣大哥大的行政訴訟仍在進行中,翁強調此訴訟對業者繳回期限並無影響。
翁柏宗進一步指出,NCC 比較關心電信合併後,消費者的權益是否受到影響。目前用戶申訴量已進入較為穩定的狀態。他提到2家業者的網路架構,有的是設備相同、頻率相鄰,有的是設備不同,頻率也不相近,因此在進行網路整併工作時,會有不同的工法和程序,造成網路整併速度不一的問題,對此,NCC都會一一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