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長薛富盛。資料照,陳品佑攝
環境部長薛富盛今天表示,排碳大戶自主減量計畫擬2種不同的方式,若能達到以科學基礎減量目標,將能享非常優惠的折扣;至於折扣數與碳費費率,仍需要交由碳費審議會來決定。
環境部去年底公布「碳費收費辦法草案」,薛富盛曾表示,為加速減碳並與世界接軌,環境部優先擬訂氣候法下與碳定價相關的12項子法,這12項子法已部分公告;然而攸關排碳大戶優惠費率的「自主減量計畫」草案仍未出爐。
薛富盛今天在環境部媒體餐敘接受聯訪時表示,現在碳費徵收的方式,已經大致上有共識,若排碳大戶不提自主減量,就要依碳費費率繳費,「費率應該不會太低」。
若排碳大戶提出自主減量計畫,薛富盛進一步說明,自主減量計畫又分2類。首先,若能比照歐盟相關要求,基於「以科學基礎減量目標(SBTi)」的方式減碳,就會非常大的折扣。
薛富盛指出,若沒有依SBTi的方式減碳,而僅達到減碳的指定目標,會衡量公司產業及型態及排碳量等,也會有折扣,但相對來說就會低一些。
薛富盛認表示,自主減量計畫5年為一期,相信對企業有相當的誘因;但是給予優惠「不可能免繳」,要免繳目前除非是年排碳量減到2.5萬噸以下;至於最後確認的指定減量目標為何,目前尚未定案。
薛富盛說,自主減量折扣與碳費費率相關,單看其中一項可能很難看見全貌,這部分都會交由碳費審議會來決定。也就代表可能會在3月底再一次公布。
薛富盛提到,國內產業如與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相關的石化,鋼鐵、水泥等皆為高碳排產業,徵收碳費勢必會造成很大的衝擊;國際間如歐盟的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如何徵收,公布期程也延期;環境部會綜整資料,希望碳費審議委員能夠考量主客觀因素,找出最合理、最可以被大家接受的碳費費率。
環境部規範,屬應盤查登錄及查驗溫室氣體排放量排放源,且全廠(場)的直接排放及使用電力的間接排放,溫室氣體年排放量合計值達2.5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以上的電力業及製造業(排碳大戶)為收費對象;依目前資料約有512家屬於排碳大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