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主委黃天牧。廖瑞祥攝
為了提升上市櫃公司財務資訊揭露的及時性,金管會今(2/14)提醒,實收資本額達新台幣100億元及金融保險業的上市櫃公司共136家,應在今年3月15日前公告申報2023年度財務報告,其餘上市櫃公司應在4月1日前完成公告申報。
金管會表示,依照「公司治理3.0–永續發展藍圖」持續推動上市櫃公司縮短年度財務報告公告申報期限及公告年度自結財務資訊。
關於年度財務報告,金管會指出,實收資本額達100億元及金融保險業的上市櫃公司共計136家,應於今年3月15日前公告申報112年度財務報告,其餘上市櫃公司應於今年4月1日前完成公告申報。
另在年度自結財務資訊,金管會表示,實收資本額未達100億元的上市櫃公司共計1681家,應於今年3月15日前完成公告112年度自結財務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