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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虹安出庭嗆檢!律師團抬馬英九「大水庫理論」解套 檢察官洗臉「貪污沒低消」

    2023-10-11 21:35 / 作者 侯柏青
    高虹安到台北地院開庭,她和律師團花了3個多小時對抗檢察官。廖瑞祥攝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詐助理費46萬元遭起訴,台北地院今開庭,主任檢察官林珮菁一開場就洗臉她利用助理帳戶向立法院詐領款項,「數額不高,但貪污沒有最低消費額」;高虹安有備而來,不客氣地反轟,「起訴書說不能流用是錯的,表格也有很多錯誤,這麼不精確、事後可修改、未經立委核章或會計簽證的數位電子表格,竟然被當成起訴重罪的依據!」

    高虹安今天恢復理工人的務實個性,自己抱著一大箱證據,在陳建良、王世華、陳宗豪3個王牌大律師的陪同下,出庭為自己的清白和未來辯駁。檢方今天出動4名公訴檢察官出庭,由主任檢察官林珮菁領軍、公訴檢察官廖彥鈞、盧惠珊及李明哲伺機出擊。

    檢方當庭洗臉高虹安轟「詐財」

    林珮菁一開始就洗臉高虹安,足足洗了20分鐘。林珮菁強調,這些錢「都是助理的助理費,不是高虹安的助理費。她堅定表示,高虹安每個月擁有立委薪水19萬多元、直接匯入帳戶的立委問政費79072元、永齡基金會每月代付給歷久公司的10萬元及千萬元存款,她明知公費助理預算不能流用,卻接受前行政主任「小兔」黃惠玟建議,動用立委核定權,用助理帳戶向立院詐財46萬30元。「數額不高,但貪污沒有最低消費額」。

    高虹安卻沒被檢察官的話擊倒,她冷靜表示,自己面試助理時都會問他們「最低期望薪資」,但不代表每個月都會給他們定額薪水,她說,助理的薪資可能會隨著辦公室需求、人員變動改變,由於是最低期望薪資,因此會有所變動,她強調,「薪資浮動是立委對助理聘用的裁量權」。

    法官接著問她,「高小姐,起訴書認為你明知不得流用…還指你用立委身分要求助理虛報或浮報?」

    此時,高虹安瞪大眼睛高聲反駁說,「依照金門高分院判決,人事費可以流用到業務費,起訴書所不得流用的部分是錯的。而且檢方只根據我的富邦銀行帳戶,就推論我沒有用個人財產支付辦公室開銷,事實上,我在偵查階段都有跟檢察官說,我是用台新、中國銀行等其他帳戶或現金,前後付了將近80萬元。檢方居然指控我沒有(私人)支應辦公室開銷,這是完全不對的!」

    高虹安:小兔一開始建議「全部捐出」遭她反對

    她表示,沒有和小兔謀議,也從未要求小兔虛報或浮報酬金、加班費,事實上,小兔一開始還向她提議「大家全部捐出加班費」,反倒是她覺得不好才作罷,才會出現後續「他們認定的『獎金』的部分」。話說到此,高虹安面露委屈地說,不曾和小兔以外的助理討論捐款或強迫捐款的事情,主要是因為「不希望助理們因為我的立委身分感到有所脅迫」。

    她反擊說,立院把這些錢匯入助理個人帳戶,就成為了他們的私人財產,他們願不願意捐出部分做為辦公室事務使用,她都沒有參與,此外,根據起訴書上的LINE記錄對話,全都是小兔和他們討論的。

    她更開始質疑起小兔,指稱小兔提供給檢方的收支表,內容有很多錯誤。她說,檢方在起訴書裡也多次指稱裡面有「誤植」或「查無用途」,她算算,錯誤的金額高達3萬多元,反嗆「這麼不精確、事後可修改、未經立委核章或會計簽證的數位電子表格,竟然被當成起訴重罪的依據!」

    她還說,收支表上有寫到她還款5千元,她反問,「如果零用金就是我的私人小金庫,何必要還錢?」

    高虹安開完庭後受訪。廖瑞祥攝

    辯方火力全開,抬馬英九「大水庫理論」拚解套

    委任律師陳建良則強調,公費助理補助費的立法目的,是為了因應立法工作的專業化,提供市議員或立委完成職務的必要協助。而且高虹安的助理實際上有提供勞務,據此請領款項,立院已獲得「經濟上等價補償」,那有受損害的問題?

    他還說,「無中生有」才叫詐騙,檢方完全忽略助理付出大量勞務。事實上,從助理的證詞可知,小兔等助理一天到晚在加班,陳奐宇還說過每天7點半就開晨會1小時,每周至少就加班5小時,小兔也說過加班時間絕對超過申報時數,此案根本沒有「人頭助理」詐領的問題。

    律師王世華則提出9個判決見解提供法院參考,他認為,助理的聘僱酬金沒有一定客觀的固定數額,都會隨著辦公室需求所有變動,由立委自己核實,本案沒有超列,「加班不向立法院申領加班費,難道要他們做功德嗎?」

    他更抬出前總統馬英九的判決,援引重要見解「大水庫理論」,他強調,雖然兩件個案的案情不一樣,但意思很像,他解釋,本案的公務支出大於所得助理費,這都足以證明高虹安沒有詐欺財物的不法意圖。

    律師陳宗豪則拿出小兔和吳達偉在2020年8月6日的LINE對話紀錄,表示當時新聞提到前立委李慶華涉助理費案,吳達偉就傳訊問小兔,小兔回他「若還回來的錢,是給到辦公室支用,例如辦公室購買設備啊!所有助理吃飯啊!或只要辦公室用途,那就沒問題了!」小兔也曾表示,「只要辦公室提得出單據,帳冊清清楚楚,就不會有問題。」

    陳宗豪說,「這是案發前兩人的對話紀錄,過去發生的事情,不容改變,小兔主觀上認為是合法的,反而是檢方是不是在偵辦初期就朝著『起訴』方向做偵查?而且起訴依據的帳務資料漏洞百出….」

    聽到律師團在法庭上的鏗鏘有力的反擊,高虹安在法庭上忍不住笑了一下。

    馬英九特別費案獲判無罪,高虹安律師團引用「大水庫理論」拚解套。資料照。陳品佑攝

    檢方:辯方提的部分判決已不符實務界見解

    不過,檢方也並非省油的燈,反指小兔沒有法律專業,她和高虹安究竟說了什麼,毫無法律上的重要性,全案都是高虹安決定的,而高虹安以「繳回零用金」為目的去向立法院申報,根本沒給助理表達意願的機會,助理只能接受,無法自由支配或處分這些錢。檢方甚至當庭爆料,此案見報後,高虹安還請李忠庭聯繫黃惠玟,要求刪除手機裡,小兔和高虹安、李忠庭的對話紀錄。

    檢方更指出,辯方雖然提出諸多過往判決佐證,但細看判決,有些內容和這件個案不符,有些更是時間久遠,早就已經不是實務界的通說,質疑辯方的見解似乎顯然和實務界的見解相違背。

    曾任檢察官的陳宗豪感嘆,被告自白後,檢察官一定要再三確認被告是否真的承認犯罪,不然很可能有冤獄產生。認罪者裡面,除了陳奐宇之外,小兔和陳昱愷在檢方應訊時並沒有委任律師,而他們認罪之後,檢方對於被告有沒有施用詐術等構成要件,完全沒有調查釐清。他說,實務上有很多被告因為警方不正詢問而做了對自己不利的陳述。「檢方如果認為小兔沒有法律專業,她的說詞,高虹安就不可以相信,那我們推國民法官制度的意義何在。」

    檢辯雙方你來我往,當庭唇槍舌戰3個多小時,法官暫定12月6日再開一次準備庭,諭知全案候核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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