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衛文」王郁文出庭堅不認罪,續挺高虹安。侯柏青攝
台北地院審理新竹市長高虹安在立委任內的涉貪案,今天傳訊前公關主任、台大13妹「公衛文」王郁文出庭。她委任兩大名律師幫忙辯護,開庭時拒絕認罪,堅稱沒浮報薪資,也強調有實際加班未詐領加班費,她捐出的加班費怎麼用「高虹安無法決定」。庭末律師團還使出撒手鐧欲傳喚高虹安作證,檢辯唇槍舌戰,合議庭將待評議後決定。
北院上月25日首度開審高虹安涉貪案,傳喚配合檢方偵辦的「認罪組」成員,分別是綽號「小兔」的黃惠玟、前辦公室主任陳奐宇及前法務主任陳昱愷3人,3人全認罪並請求法院給予緩刑。
外界暱稱「公衛文」、「水母」的王郁文,今天穿著削肩的米色連身裙亮麗出場,還刻意把頭髮盤起來,看來神清氣爽。她委任兩大知名律師幫忙辯護,分別是曾任台北地檢署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後升任主任檢察官)的王俊棠(司法官班48期)、以及曾擔任前新北地檢署黑金組檢察官的葉志飛(司法官班39期)。
有了王牌律師護身,王郁文開庭時顯得神閒氣定,而且出言必稱「高虹安委員」,前後至少提到10多次,她態度堅定地向法官表示,「我不認罪」。
法官問王郁文,她是否從2020年2月1日起開始擔任高虹安助理,薪資是檢方指稱的4萬6千元嗎?她旋即表示,2020年1月18日高虹安親自面談她,當時開出的薪水條件就是「實領4萬6千元」,她還校正檢方的起訴書,表示「勞健保是另外加的」。
法官逐項念出檢方起訴書裡,記載高虹安薪資的部分,檢方查出高虹安立委薪資約19萬多元,另有立法院按月匯入的79072元問政費,加上永齡基金會也按月交付10萬元給歷久網路公司,助理的酬金上限為每月42萬4360元,也可另申報84872元加班費。
但提到高虹安,王郁文顯然有備而來,針對檢方掌握的細瑣費用,她謹慎回稱「對於公費助理經費等客觀事實,我不爭執,但主觀上,我在就職期間不了解。」而她顯然擔心證詞牽涉到高虹安,還加碼向法官解釋,「高虹安委員的認知我不清楚,經費、薪資能不能回流使用,我也不清楚。」她只是一再強調,她個人沒有虛報、浮報薪資或加班費。
對高虹安的部分說詞謹慎,但提到交出一刀斃命帳本的「小兔」黃惠玟,
王郁文則反口緊咬,「當初是『小兔』提議說,辦公室缺乏購買物資設備的資金,是她問我願不願意把加班費挪作零用金,以利辦公室同仁購買相關物資設備。」法官接著問,「檢方起訴書認定這些是經過你同意,黃惠玟從2020年3月到11月,針對3個助理虛灌酬金的部分,也是由高虹安親自簽名的。這部分有什麼意見?」王郁文未直接回應,僅強調自己絕對沒灌薪水,實際領取薪資就是4萬6千元(勞健保為辦公室另外處理),她根本不曉得薪資異動表上的數額。
至於檢方指控,高虹安以「獎金」名義發放固定加班費給助理,再流用多餘的加班費供己花用。王郁文則強調,她不知道什麼「獎金」的事,依她本身而言,每個月都有實際工作和確實加班,加班費請領名冊上的數字都是正確的,這些事情統統都是「小兔」在負責的。
王郁文堅稱,她依法本來就可以實領這些錢(加班費),既然沒有虛報或浮報的事情,就不會有「致立法院陷於錯誤」的情事。她還說,她的加班費部分都是自己在保管的,「高虹安沒有辦法決定或自行運用,我捐了以後,我自己可以決定用途和怎麼運用。」法官接著問王郁文,檢方起訴書指的,高虹安把錢拿去用來買雙眼皮貼、計程車費等等,她是否知情?王郁文想了一下後,只回應,能不能這樣使用我不清楚。
律師葉志飛則表示,薪資和加班費本來就是助理依法可領取的錢,而且取得以後就是助理所有,可以自由處分,因此沒有違法流用的問題。律師王俊棠則補充說,合法領取的酬金及加班費,入帳之後就算是私人財產,和王郁文當初有沒有受領的真意無關,而且立法院申請加班費,又沒請立委填寫用途。庭訊尾聲,檢方聲請傳喚小兔作證,試圖說明王郁文一開始就知道高虹安有意詐領,律師團則火力全開,要求聲請高虹安、小兔作證。律師團強調,聲請高虹安作證,可以證明她當初沒跟王郁文講過「上班後沒加班費」等狀況,但檢方認為,跟王郁文溝通的都是小兔,並不是高虹安,認為高虹安沒必要到庭作證。
檢辯對此部分爭論不休,傳喚小兔已無懸念,但高虹安部分是否值得傳喚作證,合議庭將評議後再進行決定,全案先諭知後核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