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本教育基金會呼籲,對於狼師應立法都要「擴大調查」。人本基金會提供
台灣#MeToo事件從政治圈開始,一路燒進各行各業不同領域,其中,包括戲曲、藝術、音樂圈都陸續有受害人出面指控,在學時期曾經遭到老師、指導者性騷、性侵,甚至有國中、小學校長、老師被控伸出魔爪長達數十年,受害人數不計其數,教育部雖然重申對校園性別事件「零容忍」,但真有正視現況問題嗎?實施邁入第20個年頭的《性別平等教育法》(簡稱性平法),立法的宗旨是「讓所有學子能在性別平等的友善校園中快樂學習,在性別平等的社會中健康成長」,檢視教育部統計的近10年校園性騷擾通報量,從2013年的2733件,逐年成長,2022年已經達到1萬1941件,10年暴增4.3倍。
這是因為《性平法》是性平三法中唯一規定強制通報制度,學校校長、教職員「知悉」學校發生疑似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等性別案件,需在24小時內通報。根據統計,通報件數以國中、小佔多數,每一年累計超過7成比例,去年以國小通報的4589件最多,其次是國中的4018件,高中及大學分別為1969、1280件,特教生為85件。
不過,調查屬實的件數,並未隨著通報件數的顯著增加,甚至所佔比例是呈現下降。2013年調查屬實案件是1452件,約佔通報案的53%,2018年調查屬實是1551件,只有通報案的26%,2022年調查屬實為1901件,更是降到只佔通報案件的16%,和10年前相比只有3成。
校園性騷擾通報件數
校園性騷擾通報件數
通報不一定啟動調查 學校抓住家長心理就能「河蟹」「雖然法令規定學校知悉就要通報,但是通報的案子不一定會啟動調查。」人本教育基金會校安中心主任張萍點出制度現況的問題,有調查都不一定會成立,還要看證據而定,以人本接觸求助個案來看,很多都沒有進入調查程序,就可能被學校「河蟹」,「教育部公布的數據,只看得到通報案及成立案件,卻看不到走入調查案子有多少,少了非常重要的數據,無法看出整個通報制度是否有真正保護到被害人。」
張萍分析,有些學校都希望盡量不要走調查性別案件的程序,希望不要留下成案紀錄,而有些家長因為有「貞操觀」,覺得發生這種事情很丟臉,也擔心小孩名譽受影響,尤其是受害者是男生,會覺得更加難以啟齒。此外,也有些家長擔心調查過程可能曝光,保密措施沒有做好,家長這些種種的顧慮,正好跟不想調查的學校「一拍即合」,吃案的情況很容易發生。
雖然通報與啟動調查間的數據有多少落差無法得知,但從現有的成立案件來看,性騷擾案件中以生對生最多,去年(2022)有8成是學生對學生,老師對學生約1成5居次,且學生對學生的成案中,國中528件最多、國小也有317件,合計就佔將近成立案件的4成5。
校園性騷擾事件調查屬實統計
小一生「充數」調查 不教而殺謂之虐「不教而殺謂之虐!」張萍氣憤批評,推動《性別平等教育法》的重點在「教育」,很多小孩子卻成為教育失職的「替死鬼」,很多成案是小一、小二生,因為模仿別人做些事情,就成為性平調查對象,對性的意識不清楚,卻因為違反《性平法》而被調查,一旦啟動調查,如果被害人或行為人的家長情緒不穩定,甚至可能對孩子造成二度傷害或擴大災難,更大問題是孩子們被留下紀錄,這紀錄就一路隨著他們升學跟著到其他學校。
張萍強調,在處理性別案件中,當學生是行為人應該要重視的是對其「教育」而非「懲罰」,例如有些男孩會拖同學的褲子或是撫摸下體,這是因為教育從不肯好好跟孩子談身體及關係界線,一旦孩子逾越界線就啟動程序,孩子是否真的不當都還有待商榷,但是許多學校反而在這時候很積極展現「調查的威力」,反而忽略《性平法》本來該有的目標。
在校園的性別案件中,最應關注的是教職員對學生的性騷擾,近3年(2020至2022)包含老師及學校職員工對學生的性騷案件都超過300件,分別為341、354及325件,其中以國中最多,去年有108件,高中則有97件,小學是87件,未成年佔絕大多數。
曾在台中、台南多所國小任教的尚姓「名師」,任教20多年來會利用午休時間要求同學臉朝下趴著睡之際,以健康教育的理由,隔著衣服摸女學生的胸部,或叫學生手伸到他的褲子口袋摸他生殖器,事隔多年之後,當年其中一名受害者、現在已超過30歲並且有孩子的媽媽勇敢跟人本基金會南部辦公室揭發此事,她告訴人本:「我也是個母親、自己有生小孩,也怕自己女兒遇到這樣的事,不知道怎麼辦、不知道怎麼處理⋯⋯。」
類似情況是拿過台南市「20年資深優良教師獎」的狼師張博勝,因為一位被害學生的父母輾轉得知10歲女兒曾多次遭到張以親吻、猥褻等方式侵害與騷擾,憤怒找上議員爆料,結果才揭發他的惡行,而且只是冰山一角,竟然長達20年偷拍許多被害女學生私密處的狼師,張也因此被判刑4年10個月。
《性別平等教育法》實施多年,但是教師及職員對學生的案件如何防治,仍有很多改善空間。人本基金會提供
狼師共通點「累犯」與「時間長」 法令卻未強制擴大調查這兩案的共通點不只是狼師犯行都長達數十年,更重要是透過「擴大調查」讓更多被害人願意出面指認,以張博勝案為例,張萍當時看見媒體報導就響起內心警鈴,多年處理過大大小小校園性平事件的經驗告訴她,不會只有一個被害人,她透過報紙投書,最後找到10多位被害人。
深入分析老師對學生的案子,張萍發現大部分行為人都是累犯,因為濫用權力的人不會只對1人下手,而是普遍性,因此,在權勢關係下都應該要有「擴大調查」的原則,但是+現在的《性平法》沒有規定,凡是教職員工對學生案子都要「擴大調查」,這使得學校有很多操作空間,人本為此常必須要開記者會,藉由輿論壓力促使學校非擴大調查不可。
地方政府的態度也很關鍵,能否有效擴大調查,也會影響到究竟有多少受害者願意站出來。相比張博勝及尚姓老師案,張萍認為台南市政府態度都願意處理,反觀在台中有一所國中資優班的狼師調查案,台中市政府起初不願擴大調查,透過輿論施壓後,雖願意啟動,但是擴大調查應該要有老師姓氏、犯罪態樣及背景描述等,才會有擴大調查效果,台中市府卻連狼師姓氏都不願公布。
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林佳和提出,教育體系應採外部處理的做法,以歐洲為例,許多國家都設有人權專員,侵害兒童的案件不可由教師兼辦,例如高中以下發生的案件,若行為人是教職員,學校內的體系恐怕無法處理,因此建議把處理程序外部化,讓教育主管機關主動介入督導。
很多狼師是民間主動「擴大調查」才揪出更多惡行。人本基金會提供
打違反專業倫理「安全牌」 對被害學生二度傷害滿16歲的權勢性別案件,張萍觀察,很多調查小組不敢用性侵害等處理,會傾向用違反專業倫理處理,主要原因是被害人要證明違反意願很困難,可以理解很多調查小組是擔心違反意願會被推翻,所以打違反專業倫理的「安全牌」,然而對被害學生可能造成二度傷害。
因為老師是掌握升學、打分數的人,是有權勢關係,被害學生表面不敢反抗,但是心裡不舒服,當調查結果不是以性騷擾、性侵害處理,人本接觸的許多被害個案多認為這是在「暗示或認定我是同意」,所受傷痛並未因為行為人受到懲處而得到平撫。
現行《性平法》規定大學設置「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除了推廣性別平等教育,也須擔任調查校園性暴力事件的角色。不過,實施將近20年,實務出現一些問題,包含保密原則是否能落實、輔導與調查人力是否足夠,以及第一線人員是否具備足夠的敏感度等。
台灣大學社工系名譽教授王麗容曾受國科會委託做「失能的校園體制如何加劇性侵害創傷」研究,用網路平台招募全國大專院校學生填寫匿名問卷,在617份有效問卷中,雖然有63% 受害者感受到「學校製造一個能夠正視性暴力議題嚴重性的環境」,但是有6成受害者曾經感受到「難以通報自己的經驗」,5成3感覺學校「沒有足夠的預防措施防止這種事情發生」,甚至有5成感覺「學校在某些方面,否認自己的經驗」。
該報告研究發現,體制背叛的問題依然存在於台灣校園,受害者對校園求助管道也缺乏信任,長期下來甚至可能影響心理復原的程度。
王麗容呼籲校園第一線人員必須認知到校園體制對性侵害創傷的重要,採取「創傷知情」(trauma‐informed)的觀點,正視受害者的創傷與能動性在性平事件處理流程中的角色。除此之外,大學校方除了應該加強通報體制的易達性與處理效率,也應該處理學生對校園體制缺乏信任的問題,一次不良的處理都可能成為無人願意求助的惡性循環。
#Metoo事件接連引爆,顯示《性平法》仍有很多需改善制度的漏洞,才能還給孩子一個安心的學習環境,讓受害者知道自己不是錯的、不是髒的、不是被拋棄的,讓受害者散溢發聲,讓體制停止沉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