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員苗博雅。資料照。廖瑞祥攝
政壇#MeToo風暴,社民黨北市議員苗博雅表示,近期他與青年政治工作者,聯合公開表態,提供政壇性平事件受害者基礎法律援助,後續收到「被指控的人不能提告捍衛清白嗎?」「不用遵守無罪推定原則嗎?」等相關提問。他今(6/7)在臉書回應,設立「公平、有效、免於恐懼的申訴管道」是解決問題的關鍵。
苗博雅表示,「無罪推定」和「揭露受害經驗」並不互斥。無罪推定的意思是,在法律上若無法證明一個人有罪,那國家就不能在法律上定罪,不能施加刑罰。受害者揭露受害經驗,期待被聽見、被理解,是言論自由實踐。兩者都是值得捍衛的法治國家基本權利。
苗博雅提到,一篇臉書文章,不會也不能導致一個人在法律上被判有罪。如果在證據不充分的情況下,把人判有罪、抓去關,這是違反無罪推定原則。社會輿論因為受害者發聲,要求權責機關不能包庇,必須依法秉公處置調查,這是法治社會落實正當法律程序的要求,並沒有違反無罪推定原則。
苗博雅指出,基於言論自由原則,受害者有權陳述受害經驗,被指控的人有權為自己辯駁,旁觀者有權作出自己的評論和判斷。在法庭之內,法院的裁判不應該被輿論主導,法官應該根據法律審判。在法庭之外,社會大眾可以基於雙方提出的證據和說法,做出自己的判斷。
依照正當程序所做的「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並不違反「無罪推定」。苗博雅表示,釐清真相往往需要時間。然而在釐清真相前,傷害有可能再度發生。
據《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雇主得知有性騷擾情形時,必須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例如讓當事人保持一定距離,被指控者停職接受調查等,就是為了避免在釐清真相的過程中,傷害反覆發生。
苗博雅說明,這並不是將人在法律上判有罪,也不是把人抓去關,而是依照法律要求,所做的立即有效糾正補救措施。為了建立讓團體成員感到安全的工作環境,雇主有責任依法做必要處置,與無罪推定並不牴觸。
苗博雅說,「法院可以辨明真相」的前提是「雙方武器對等」。「無罪推定原則」很重要,「接受律師協助的權利」也很重要。大家都假設公堂之上可以發現真相。但事實是,如果一方有強大的律師團助陣,另一方只是不具備法律知識的一般人,等同於一方武器精良,一方赤手空拳,法庭淪為弱肉強食的羅馬競技場,不會是發現真實的地方。
苗博雅提到,他們在原本的聲明講得很清楚:「台灣是法治國家,我們尊重任何人走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利」,這裡的「任何人」當然包括提出控訴的人,以及被指控的人。若被指控者已經聘請優秀的大律師準備對指控他、評論他的人提告,而許多受害者並沒有對等的法律資源。他們所做的,就是尊重每個人合法的權利,提供弱勢者對等的資源,平衡雙方的力量差距。被指控的人有權找律師提告。提出控訴的人若需要法律援助,他們會提供。
苗博雅強調,設立「公平、有效、免於恐懼的申訴管道」是解決問題的關鍵。處理職場性騷擾、霸凌事件,一個實質公平的申訴程序,必然要讓雙方都有公平陳述的機會。但這樣並不足以解決紛爭。在民主進步黨的案例,因為權力關係的運作,既有的申訴管道無法發揮效果。
他建議,除了黨內申訴管道外,民進黨應考慮設立「外部獨立申訴管道」。民進黨可邀集社會團體及黨外公正人士組成外部委員會,接受黨工或關係人提出的申訴,按照程序調查。一來可以讓黨工選擇不受黨內權力關係影響的申訴管道,免於恐懼;二來也可減輕黨部主管被質疑無法妥善處理申訴案件的壓力。
苗博雅認為,當團體面臨危機,也是政治領袖展現領導力的時機。民進黨是正在爭取延續執政的第一大黨,因此受到社會最高度的檢驗,同時也有相對充裕的資源,可嘗試樹立新的、更高標準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