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將向台灣提供必要數量的防衛物資及技術服務,以使台灣能夠維持足夠的自衛能力。」多年來台灣就是依據美國的國內法-台灣關係法內文,與美國保持軍事與外交關係,避免台灣陷入地緣政治的衝突。稍早,台灣關係法的重要起草人之一沃爾夫(Lester Lionel Wolff)逝世,享嵩壽102歲。
台灣關係法代表了冷戰時期美中台新時代的來臨。1979年1月1日,美國政府終止與中華民國政府間的所有正式外交關係,轉而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後,美國國會制定台灣關係法,並由美國總統卡特簽署生效,取代先前的《中美共同防禦條約》,以規範往後的美國與台灣關係。台灣關係法中提到,此法為國會授權美國政府繼續維持美國人民與在台灣人民間之商業、文化及其他關係,以促進美國外交政策,與外國、外國政府或是類似實體所進行或實施的各項方案或交往關係,同樣適用於台灣人民。
在台灣關係法的規範下,美國根據哥倫比亞特區法律成立一個非營利法人,即美國在台協會(AIT),促進台美外交關係。同時台灣關係法規定:「美國將向台灣提供必要數量的防衛物資及技術服務,以使台灣能夠維持足夠的自衛能力。」任何企圖以非和平方式(包括杯葛或禁運)解決台灣未來的作為,均會威脅太平洋和平與安全,美國將嚴重關切。
至於台灣關係法的重要推手沃爾夫,在1965年到1981年任職眾院期間,曾於1978年率美國國會代表團訪中,並會見中國的重要領導人之一鄧小平。當時美國與中華民國政府尚未斷交,但沃爾夫回憶道:「鄧小平對我說,別讓台灣阻礙美國與中國外交關係的建立。回國後我向卡特報告此事。」後來卡特於1979年1月1日宣布正式與中共建交、與中華民國斷交,終止與中華民國簽訂的「中美共同防禦條約」,是冷戰時期重大轉折點之一。
據紐約時報報導,沃爾夫的兒子布魯斯(Bruce Wolff)證實父親稍早於醫院辭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