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乃仁所到的高檔日本料理店就是「AD ASTRA」。翻攝IG
前台糖董事長吳乃仁涉賤賣台糖土地被判刑,民眾黨立委黃國昌爆料他積欠國庫1.7億元「賴著不還」,還坐豪車、進出高檔會所,甚至請檢察官吃豪奢日本料理,黃國昌還質疑,法院是否不敢執行追債。實際上,台糖去年底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台北地院去年12/30收到台中地院囑託後,當天就火速核發扣押命令,直接查扣吳乃仁在3間金融機構的存款。
黃國昌昨痛批吳乃仁欠債不還,質疑究竟是台糖怠惰,或台北地方法院執行處放水?北院今天證實,去年12/30收受台中地院囑託執行債務人吳乃仁執行事件,而執行標的為3家金融機構的存款,實際上,承辦股在「當天」就發扣押命令(扣住標的物),北院受理囑託的部分,均已依法執行。北院表示,至於受理執行的台中地院是否囑託其他法院或有沒有其他執行標的,惟有台中地院知悉。
不只是北院已依規定行事,台糖也致力追討債務。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上午審查台糖、中油公司預算時,經濟部長郭智輝表示,「經濟部盡力做應該做的事,若是法令所規定的,公務員當然就要執行法令。」台糖董事長吳明昌也證實,去年12/9已向法院遞狀聲請強制執行,台糖有按程序追討債務。台糖法務人員指出,該案目前已查到3900多萬元,但這不只是吳乃仁一個人的,吳乃仁個人為700餘萬元,也已經追討到了,目前也正依法清查是否有投保、工作或其他資產、股票等,目前仍持續追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