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宜蘭分局。翻攝自宜蘭分局FB
宜蘭警分局一名林姓偵查佐,2023年10月爆嫖泰國應召女,事後更濫用公權力搶走「辦事費」2000元,女子不服告發,林員被記2大過免職。日前宜蘭地檢署偵結此案,林員被依貪汙治罪條例「藉勢藉端勒索財物罪」起訴,求處有期徒刑2年6月。
起訴書指出,林姓偵查佐在2023年10月5日中午,透過網路「捷克論壇」,與匿名「鳥鳥」的應召人員聯繫,談妥1800元性交易價金,隨即赴宜蘭市某飯店709號房,與一名泰國籍女子進行性交易。
進房後林員先付2000元,泰籍女子找200元,沒想到林員辦完事離開後,覺得不滿意服務,聯繫應召總機,佯稱忘了戴眼鏡要回房間拿,等泰女開房門,隨即表明警察身分,要求拿出護照,將2千元「犯罪所得」強行搜走離開。
此事發生後,應召業者不敢公開告發,透過管道向警方反映,宜蘭縣警局獲報後,要求督察單位自查偵辦,召開考績會,決議記林員2大過免職,同時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送辦。
宜蘭地檢署則說明,林員身為警員,竟藉勢、藉端勒索財物,但考量在偵查中自白犯行、自動繳交全部所得財物,並審酌不正利益在5萬元以下,犯後態度良好、深表悔意,依規減輕其刑,從輕量處有期徒刑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