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委林明昕。行政院提供
行政院會今(1/2)通過針對「憲法訴訟法」修法提出覆議,外界關注,另2案「財劃法、選罷法」修法是否也已經送達行政院。政委林明昕解釋,如果是春節的前一天送,還是受到10天內政院必須提覆議的法規限制,因此最後還是政院公務員必須在春節期間加班處理這件事。
對於財劃法、選罷法修法是否已送達政院,政院發言人李慧芝坦言,截至目前為止都沒有收到,如果在1月中下旬之後才收到的話,很可能公務員就是要在春節的期間來處理,為了維護國家行政體制,可能到最後也還是要這樣來麻煩公務員們。
李慧芝指出,過去也有三讀法案比較晚送到行政院的案例,但當時大都是因為配合行政院的政策推動,才會安排延緩執行總統公布。像這次這樣,由立法法院方面延緩執行總統公告的前例,其實是非常少見的。
有關政院向立院提出憲訴法修法覆議,後續法案的處理進度,林明昕解釋,就跟財劃法、選罷法都有同一個問題,就是看春節前案子會不會送到行政院。因為立院公務員不可能加班來送案,所以就可能春節後才送,可是如果是春節的前一天送,還是受到10天內政院必須提覆議的法規限制,因此最後還是政院公務員必須在春節期間加班處理這件事。
李慧芝補充道,如果立法院真的是在農曆年節前的最後一個上班日1/14,把財劃法、選罷法送過來政院,如果政院想要對這2案提覆議,必須在收到法案10天內完成,也就是說政院必須在2/2之前提出覆議,因此行政院可能被迫要在農曆年節當中,召開院會來處理。若政院在農曆年節期間通過覆議,並送給立院,立院須按照規定15天內來處理,若立院沒有處理的話,那就算覆議通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