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開庭。資料照。陳品佑攝
憲法法庭今天將進行國會職權修法言詞辯論,關係機關立法院3名代表分別是國民黨立委吳宗憲、翁曉玲及民眾黨總召黃國昌,他們除了將舌戰民進黨立院總召柯建銘、幹事長吳思瑤及司委會召委鍾佳濱3人以外,也將強碰代表總統府、行政院及監察院而來的三位秘書長潘孟安、龔明鑫及李俊俋。
民眾黨立院總召黃國昌(左)。資料照。廖瑞祥攝
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中)。資料照。陳品佑攝
總統府副秘書長張惇涵。資料照。廖瑞祥攝
總統賴清德的訴訟代理人、律師洪偉勝出席憲法法庭。陳品佑攝
值得注意的是,上次總統賴清德未到庭,直接由委任律師洪偉勝單兵出戰,但這次總統府重新整兵,早上出動秘書長潘孟安壓陣,下午則會由副秘書長張惇涵負責固盤。總統訴訟陣容除了原來的委任律師洪偉勝,也加入專攻《憲法》的強棒學者、台大法學院教授孫迺翊及同校副教授蘇慧婕。
總統賴清德並未出庭。資料照。廖瑞祥攝
憲法法庭今天上午9點到下午5點將進行全天候的言詞辯論,早上的的辯論主軸為「立法程序、聽取總統國情報告、聽取報告與質詢、人事同意權」,下午辯論主軸則為「調查權的行使、聽證會的舉行相關規定部分、《刑法》藐視國會罪」。
憲法法庭指出,法庭旁聽席位共有64席,由於聲請人及指定相關機關等出庭者人數眾多,將保留32席給出庭者,剩下32席則為民眾16席、記者16席。此外,另設置視訊延伸法庭(1樓多媒體簡報室),共開放40席民眾旁聽席。
憲法法庭開庭。資料照。陳品佑攝
憲法法庭公告3爭點一、2024年6月24日修正公布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增訂暨修正條文全文,及同日公布之刑法第141條之1,其立法程序是否有明顯重大瑕疵?
二、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下列條文之規定,是否違憲?總統國情報告部分(第15條之1、第15條之2、第15條之4)、質詢部分(第25條)、同意權行使部分(第29條、第29條之1、第30條、第30條之1、第31條)、調查權部分(第45條、第46條、第46條之1、第46條之2、第47條、第48條、第50條之1、第50條之2、第51條、第53條之1第2項)、聽證會部分(第59條之1至第59條之9)及其他受理部分。
三、《刑法》第141條之1規定(藐視國會罪),是否違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