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致中去年5月赴雄檢報到入監。施書瑜攝
前總統陳水扁之子陳致中涉嫌洗錢等案件判刑確定,法院裁定他應合併執行1年2月,陳致中去年5月11日到高雄第二監獄服刑,迄今將屆滿9個月。近日他申請假釋獲矯正署核准,高院今天已裁定他假釋付保護管束,陳致中也在今晚搭上愛妻的車子離開監獄。
據了解,陳致中就偽證被判處3個月徒刑的部分,在入獄時已易科罰金執行完畢,至於洗錢被判處1年徒刑部分,陳致中在服刑9個多月後,獲准假釋出獄。高檢署今日下午透過電子公文系統將保護管束命令交由高雄第二監獄。
今晚7點56分,陳致中扛著3大袋的東西離開高雄二監,面對大批媒體採訪詢問「心情如何」、「要回到爸爸哪邊嗎」,「有沒有什麼話要對父母親說」陳致中始終以「謝謝」2個字回答, 然後再將3大袋的東西放到前來接他的妻子黃睿靚駕駛的車上,再坐到副駕駛座後離開。
陳致中去年5/11入監後,個人粉專5/16還登出他入獄3日的親筆性,他在信中俏皮地說,他讀完一本張學良的歷史傳記小說,「跟少帥遭軟禁半世紀比起來,致中算小巫見大巫」,並提到他唯一放心不下的是媽媽的身體,拜託大家幫她祈福。
陳致中入監前與媽媽吳淑珍相擁。翻攝自陳水扁臉書
陳致中「致中在獄中第三日」親筆信。取自陳致中粉專
高院裁定理由指出,法務部矯正署已於2/5核准假釋,檢察官依《刑法》第93條第2項、《刑事訴訟法》第481條第1項規定,向高院聲請假釋中付保護管束。合議庭審核矯正署核准假釋函等文件後,認為檢察官聲請於法尚無不合,因此裁准。
特偵組當年查出,陳致中夫婦依照吳淑珍指示開設海外紙上公司,協助吳淑珍將南港展覽館等相關弊案不法款項816萬9015.3美元(約2.5億元台幣)匯入海外帳戶藏匿。
黃睿靚應訊時表示,她只能聽從婆婆指示辦理,吳淑珍當時要求她簽名,還告訴她,「這不是DIRTY MONEY(髒錢),你跟銀行講,這是你爸爸給你的錢。」黃睿靚雖然疑惑但只能照辦,向到場開戶的銀行人員表示「這是爸爸給的GIFT(禮物)」。
高院更二審將陳致中判1年、併科罰金150萬元台幣,黃睿靚判10月、併科罰金100萬元台幣,但更二審認定黃睿靚「身為媳婦被迫處處配合」,考量她為親情犯罪,事後又認罪悔改,決定緩刑4年以勵自新,不過條件是她須另支付100萬元。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後定讞。
陳致中因此案被判1年確定,但事後又因偽證罪判3月確定,法院因此裁定他應合併執行1年2月徒刑。
不過,陳致中入監後曾引發風波,去年週刊爆料他大坐爽牢,像個「來度假的公子哥兒」,還囂張嗆人「我爸陳水扁」。不過,高雄二監緊急澄清,強調陳致中生活作息符合獄方規定,並亮出《監獄行刑法》、《行刑累進處遇條例》等條文反擊,強調陳服刑「絕無特權」。
陳致中和陳水扁感情深厚,去年曾手寫思父信件。截自陳致中臉書
16:50 出版
18:38 更新(陳致中可望在今日出獄)
20:43 更新生陳致中搭乘愛妻黃睿靚的車子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