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刑事庭。侯柏青攝
知名淡水溫泉飯店「蘊泉庄」,在2020年4月1日被新北市觀光旅遊局核定為防疫旅館,隔年新北市發函造冊優先施打新冠肺炎疫苗名單時,執行董事劉晉誠竟指示安插14名親友,董事特助何善衡則另列入其他9人,讓不符資格的23人有機會優先施打AZ疫苗。一審判兩人無罪,而檢方上訴後判決大逆轉,高院今天認定2人觸法,依偽造文書罪各判拘役30日。可上訴。
檢方查出,劉晉誠和何善衡是實際從事防疫旅館業務人士,新北觀旅局2021年4、5 月間函知轄內各防疫旅館陳報「實際執行居家檢疫工作的第一線人員等高接觸風險工作者」,以便彙整造冊應先施打新冠肺炎名冊後,呈報給交通部觀光局、轉報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檢方認為,劉晉誠明知有14名親友並非飯店職員,不屬於「實際執行居家檢疫工作之第一線人員等高接觸風險工作者」,他為護航親友優先施打疫苗,在同年6/7把14名親友資料交給何善衡,指示他將親友團列入陳報名冊。除此之外,何善衡也另外把不符資格的9人列入造冊,他於6/8將名單LINE給新北市觀旅局承辦人員,涉嫌損害名單正確性。檢方將兩人依偽造文書罪起訴。
一審判兩人無罪引發譁然,二審今天判決出現大逆轉。
高院認為,兩人雖然否認偽造文書,但根據蘊泉庄董座、營運總監及飯店主管及員工證詞,認為兩人的犯行明確,一審無罪的結果似有不恰當之處,高院認為,檢方上訴指摘判決違法有理,決定撤銷改判有罪。
高院表示,當初是劉晉誠指示何善衡將14名親友造冊、何善衡則再私自加入9人,彙集資料後一併傳送給新北市觀旅局,已損害新北觀旅局管理防疫旅館施打疫苗工作人員名單的正確性,行為相當不應該,必須予以苛責。
高院審酌,兩人的犯罪動機、目的、手段及劉晉誠指示何善衡的主從關係等情節,再考慮案件爆發後,蘊泉庄被取消防疫旅館的資格,名冊上的人員也被取消施打資格等狀況後,認為危害並未擴大,決定各判2人拘役30天,可折合易科罰金3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