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稅收執行良好,各地方政府可望獲配517億元超徵紅包。吳馥馨攝
根據財政部公布的中央統籌分配稅款情形,截至2023年12月底,地方普通統籌分配稅款實收3,817.17億元,
超過全年預算數517億元,各地方縣市可望在本周五(19)日前加發第13次統籌分配稅款,也就是俗稱的「超徵紅包」。回顧過去十年,除了2020年出現稅收短絀,其他年度全都有順利向地方政府發出第13次統籌分配稅款。
依此規模來看,大約會是十年來的第2高;過去十年來的「超徵紅包」,最大包是2022年的729億元;2023年的517億元為歷年次高,2021年則有380億元。
不過,
部分稅目仍有遞延效果,最終獲配的第13次統籌分配稅款仍可望比517億元還要多。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規定,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來源,包括所得稅及貨物稅各10%、營業稅總收入減除依法提撥的統一發票給獎獎金後40%及在縣(市)徵起之土地增值稅20%。
依規定,包括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等國稅,地方政府可取得其中94%,即「普通統籌分配稅款」;剩餘6%則保留為「特別統籌分配稅款」,做為地方政府緊急或其他重大事項所需,經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另行撥付。土增稅則屬地方稅,直接納入「普通統籌分配稅款」範疇。
普通統籌分配稅款會依據每年的通知分配金額,按12個月平均撥付給地方政府;若當年稅收執行情況良好,實收數超過預算數,財政部會在隔年1月中旬預算整理期間結束後,加發第13次「紅包」給地方政府。
據財政部公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中央統籌分配稅款情形,所得稅達成率112.9%,貨物稅達成率104.7%,營業稅達成率120.4%;只有土增稅因去年上半年房市趨緩,全年達成率僅7成,與2022年達成率逾9成,以及2021、2020年的超過預算數相去甚遠。
財政部官員指出,為利於各地方政府農曆年前資金調度,第13次「超徵紅包」會力拚在1月19日之前撥付給地方政府,以利年關資金調度,但也呼籲地方政府優先還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