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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動畫說時事】立院修法爭議/國會聽證權 哪裡有問題?

    2024-06-03 17:25 / 作者 鄭宇辰


    三讀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新增「國會聽證權」,可針對交付的議案舉行具法律效力的聽證會。若拒絕出席、拒絕表達意見、拒絕提供資料等經立院議決,處1萬元至10萬元罰鍰,若虛偽陳述一般民眾會面臨罰鍰,公務員不但會被移送監院更要面臨刑事責任。雖然有明定涉及國家安全與國家機密事項以及個人隱私等可拒絕表達意見,但是否虛偽陳述或能不能拒絕回應卻由立法院多數認定,沒有標準與避免濫用的機制,欠缺正當性且未能保障受邀人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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