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地檢署今(23日)召開記者會宣布起訴宜蘭縣長林姿妙等15人,起訴罪名包括違背職務收受不正利益罪、特殊洗錢、財產來源不明罪等,除了林姿妙外,同案被告還包括林姿妙的女兒林羿伶、宜蘭縣府官員及涉案地主等。
宜蘭地檢署經過長達半年的時間偵辦,今日上午10時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全案偵辦結果,認定縣長林姿妙等人涉及多項弊案,包括宜蘭縣政府辦理大羅東地區治水防災區段徵收案、羅東機六用地旁1558地號農地免徵土地增值稅案、羅東鎮公所2019年晚會辦桌布置標案,以及林姿妙財產來源不明等案。
檢方發布長達20多頁的新聞稿,詳述案情偵辦過程。檢方表示,林姿妙從2010年擔任羅東鎮長至今,除薪資、租金之外,並無其他收入,然而,她所持有的現金卻高達7千多萬元,不僅查無合理來源、與林的收入顯不相當,且林在到案時也無法具體說明金流來源。
檢方指出,林姿妙身為一縣之長,本應謀縣民福祉、恪盡職守、奉公守法、廉潔自持,林卻為了持續使用陳姓被告等人的土地,圖利對方免徵土地增值稅。同時,放任不具公職身份的女兒召喚一級主管進入縣長官邸下達指令,恣意妄為,紊亂縣府行政體制。
此外,林姿妙持有超過7000萬元來源不明現金,存入向他人租用或無償借用之金融帳戶後提領,以此洗錢方法製造向他人循環借貸之假象,其所為有違縣民之付託,且犯後否認犯行,因此建請從重量刑。
對於檢方起訴的內容,林姿妙稍早在臉書發文直指檢方起訴是「政治追殺」,她強調自己很久以前就做好心理準備,尤其最近民調贏對手10多個百分點,她認爲起訴就是「對手用國家機器打擊異己,完全沒有公平正義!」林姿妙並強調她會依原訂計畫在9月1日登記參選,希望選民用選票還她公道。
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李德維則強調,尊重檢方起訴,但此案有很多疑雲,相關司法程序不宜拖太久,應盡快進入司法程序,讓林姿妙爭取還自己公道。他強調,拖下去只會損害到林姿妙的權益,讓民進黨有更多攻擊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