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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上最大規模幼童隔離 家長陪關「1大1小」日領2千補償

    2021-09-08 11:35 / 作者 李英婷

    新北市板橋幼兒園新冠肺炎群聚感染事件再擴大,今(9月8日)再增加1例確診個案,為與幼兒園家屬同棟社區大樓的住戶,核酸檢測(PCR)後呈現陽性反應,Ct值為38。全案迄今累積計17例。



    據了解,該名確診者為台大麻醉護理師。指揮官陳時中昨表示,該案尚未列案號,但台大已回報指揮中心。台大醫院目前已宣布取消手術排程,其他就待指揮中心下午說明。



    面對新北幼兒園疫情持續擴大,指揮中心昨公布匡列362人居家隔離,其中有121名是小於7歲的孩童。台北市更針對曾到訪染疫幼兒園上課、9月又回原校的孩童進行第二圈匡列,包含4間北市幼兒園及3間國小,預計共有619人需預防性停課、169名國小生、幼兒園及其家人須預防性隔離。







    新北幼兒園群聚感染擴大,居隔或預防居隔人數增加中。(圖/中央社)




    目前防疫規定,居家隔離一律入住防疫旅館。而孩童在隔離期間,都需有家長陪同入住照顧,但隔離措施來得突然,許多家長得臨時請假或找人支援,造成不少困擾。指揮中心表示,居家隔離、預防性隔離、檢疫者,以及居家隔離陪同者都會開立居隔單,幼兒和負責照顧者在隔離期間,每人都能領取每日1000元的防疫補償金。



    居隔日領1千元 陪住成人可依法請假



    依衛福部公告的「防疫補償金」請領規定,只要小於12歲的孩童,不論是預防居家隔離或居家隔離,都需有一名照顧者(不限父母)。針對照顧者,只要持有地方衛生局開立成人居家隔離通知單,即可依法申請「防疫隔離假」。且,不論是居隔者或是照護者,都符合可申請每日1000元的「防疫補償金」。



    而台北市加碼發給的防疫住宿補助,按日核發500元,至多14天補助7000元。但申請資格是設籍台北市居家檢疫、隔離者入住北市防疫旅館或是北市府指定的檢疫所,對於這波北市169名幼兒園、國小生和家人需預防性隔離,能否申請防疫住宿補助,北市府表示,還需要再討論,尚未確定能否發給。







    指揮中心表示,不論居隔孩童或照顧者,皆可日領1000元。(圖/指揮中心)




    「防疫補償金」



    可領多少錢?



    因新冠肺炎受隔離或檢疫者,以及其照顧者,每人按日發給新台幣1000元。但若隔離者或檢疫者等「前往旅遊疫情建議等級第三級國家或地區」,或「未遵守防疫相關規定」,如檢疫期間趴趴走、或有資料填寫不實等,將不得領取。



    實際領取日數?



    原則上依隔離或檢疫通知單上日期,且必須扣除雇主支領薪資日數。如周六、周日是《勞基法》規定的休息日或例假及國定假日,雇主依法會給薪,不算請假,因此必須扣除。



    申請對象



    共分為五類,包括:




    1. 居家隔離者

    2. 集中隔離者

    3. 居家檢疫者

    4. 集中檢疫者

    5. 照顧「生活不能自理」檢疫者或隔離者的家屬



    但上述若為「有工作的人」則不能申請。根據衛福部公告,若僱主在隔離期間仍支付薪水,即使金額少於1000元,也不符合領取中央防疫補助金的資格。



    「生活不能自理」的定義



    「生活不能自理」是指以下7種情形:




    1. 依長期照顧服務法第八條規定接受長期照顧需要等級評估,其失能等級為第二級至第八級者。包括隔離或檢疫前已提出申請,於隔離或檢疫後,經完成評估者。

    2. 經神經科或精神科醫師出具確診為失智症之診斷證明書者。包括隔離或檢疫前已提出申請,於隔離或檢疫後,經完成診斷者。

    3. 接受社區照顧服務或個人助理服務之身心障礙者。

    4. 所聘僱之外籍家庭看護工,經醫師確診罹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或其他因素不能提供服務,需由家屬照顧者。

    5. 國民小學學童或未滿12歲之兒童。

    6. 就讀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或五年制專科學校前3年級之身心障礙者。

    7. 其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定者。



    申請方式



    持有「隔離通知單」及僱主開立「不支薪證明」,即可於受隔離或檢疫結束日之次日起,2年內申請,無須急於近期申辦。且可利用網路進行線上申辦、紙本郵寄或臨櫃等方式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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