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新冠肺炎疫情大爆發,確診人數連日攀升,全台已有400間學校因此停課,居家隔離人數更是突破5萬人。針對受隔離、檢疫者和其照顧者發放的「防疫補償金」,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今(4月20日)表示,只要是因疫情照顧六大類生活不能自理者,影響工作、沒有支領薪水者,就可申請每日新台幣1000元的補償金。
「防疫補償金」分為本人被匡列隔離的防疫補償金與照顧者防疫補償,符合資格者可申請每日1000元。至於申請方式,為線上申請或臨櫃受理,受隔離檢疫結束日起2年內皆可辦理。但申請前提是必須收到「居家隔離通知書」,若是學校採取預防性停課,則未收到「居隔通知書」,就沒有補償金可申請。
至於何謂照顧「生活不能自理者」?陳時中今說明,照顧者防疫補償領取資格,目前列定六大類生活不能自理者,包含12歲以下國小學童、長照服務二到八級使用者、失智者、收治兼照顧的身障者、聘僱外勞而外勞不在者、就讀國高中或專科三年級的身障者等。
陳時中表示,照顧者有工作,但因為照顧而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的話,在沒有違反相關規定,且沒有支領到薪資,就可以領取照顧者防疫補償。
防疫補償金大哉問
不管是受隔離或檢疫者或及其照顧者,每人按日發給新台幣1000元。實際領取日數,原則依隔離或檢疫通知單上日期,且必須扣除雇主支領薪資日數。如國定假日、周六、周日是《勞動基準法》規定的休息日或例假,雇主依法會給薪,不算請假,因此必須扣除。
受隔離檢疫者和照顧者,自即日起起開放受理申請。申請方式包含「線上申請」、紙本郵寄或臨櫃等方式提出申請。申請期限為受隔離檢疫結束之日起算2年內皆可辦理。
受隔離或檢疫者:
- 申請書。
- 經衛生主管機關單位開立之完整隔離、檢疫通知書。如有遺失請洽原開立之衛生主管機關單位。
- 申請人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非本國籍人為居留證或護照)。
- 法定代理人/監護人同意書、受隔離或檢疫者之金融帳戶存摺封面影本(未成年人或受監護宣告者,得檢附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之金融帳戶存摺封面影本)。
- 受雇人,由雇用人所出具受雇人請假及無支領薪資之證明。
- 非受雇人,本人無法從事工作及無獲得報酬、補償之切結書。
- 109年3月17日後出境,返國後接受居家隔離或檢疫者,應檢附必要出國之相關文件、資料。
- 其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資料。
照顧者:
- 申請書。
- 受照顧者隔離、檢疫通知書,如有遺失請洽原開立之衛生主管機關單位。
- 申請人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 法定代理人/監護人同意書。
- 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金融機構存簿封面影本。
- 受雇人,由雇用人所出具受雇人請假及無支領薪資之證明。
- 非受雇人,本人無法從事工作及無獲得報酬、補償之切結書。
- 照顧經神經科或精神科醫師出具確診為失智症者,檢附神經科或精神科醫師出具確診為失智症之診斷證明書。
- 受隔離或檢疫者因所聘僱之外籍家庭看護工經醫師確診罹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或其他因素不能提供服務,需由家屬照顧者,檢附外籍家庭看護工聘僱許可函影本及醫師診斷證明書或其他因素不能提供服務之證明或切結書。
- 受隔離或檢疫者為十二歲以上尚就讀國民小學之學童,檢附就學相關證明(如註冊收據等)。
- 受隔離或檢疫者為就讀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或五專前三年級之身心障礙者,檢附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 其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