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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確診居家照護放寬年齡層至69歲 11縣市啟動

    2022-04-21 15:24 / 作者 李英婷

    新冠肺炎本土確診個案連二日破2000例,指揮中心今(4月21日)宣布放寬居家照護的年齡層,輕症、無症狀確診者居家照護從65歲以下提高至69歲。不過,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表示,65歲至69歲個案若為獨居者,則仍然安排入住加強版集中檢疫所或防疫旅館。另,新增12個月以下嬰兒,高燒超過39度或須進行血液透析者,也均收治於醫院。



    鑒於國內社區疫情持續擴大,確診病例遽增,並因應各縣市啟動居家照護,即日起取消居家照護同住者健康條件限制,並依確診者病症程度,調整分流收治原則。



    除了中症及重症之確診者收治於醫院,無症狀或輕症但有以下條件:75歲以上、或須血液透析或懷孕36周以上,也收治於醫院。為70-74歲且生活可自理或有陪同照顧者、65至69歲且獨居者,或懷孕35周以內者,安排入住加強版集中檢疫所或防疫旅館。為69歲以下無血液透析或無懷孕,且符合居家照護條件、非65至69歲獨居者,採居家照護。其餘,無症狀或輕症之成人及青少年確診者,以居家照護為主。





    至於無症狀或輕症的兒童分流收治原則,嬰兒年齡未滿3個月且有發燒,或嬰兒年齡為3至12個月且高燒超過39度,或須進行血液透析者,均收治於醫院。前開條件以外之兒童,符合居家照護條件者採居家照護;不符合居家照護條件者,則由照顧者陪同收治於加強版集中檢疫所或防疫旅館。





    此外,羅一鈞表示,由於居家照護執行至今也遇到一些狀況,因此新增例外和下轉條件。包括不符居家照護健康條件的無症狀或輕症確診者,如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強烈要求希望採居家照護,經醫療人員評估後,可以採取居家照護。而「下轉條件」,收治於醫院或加強版集中檢疫所或防疫旅館已達3至5天,經醫療評估除隔離外無繼續照護需求,得返家採取居家照護。



    指揮官陳時中表示,居家照護增加新竹市,現在共11縣市啟動,另外台南市今天將公布細節,隨時可啟動。另外台中市將於4月22日啟動、苗栗縣4月25日啟動,屏東縣也規劃近期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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