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發部數產署指出,希幔科技的往來業務範圍,非屬第三方支付業務服務範疇。圖為數發部大樓。
媒體報導,「名律師劉立恩涉嫌成立希幔科技,以買賣電子禮券名義非法洗錢,規避數發部第三方支付監管機制」。對此,數發部今日(12/27)澄清表示,今年3月間接獲民眾檢舉希幔科技涉嫌以第一銀行提供虛擬帳號詐騙洗錢,立即函詢第一銀行與釐清該公司業務是否屬提供第三方支付服務,經查證往來業務範圍,「非屬第三方支付業務服務範疇」。查核期間,亦同步函知法務部調查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落實跨部會聯防。
劉立恩曾任上櫃公司台灣銘板董事長,在經營希幔科技期間,假藉買賣電子禮券名義,架設「TWIP」平台經營第三方支付代收付業務,從代收付款項中針對商戶收取不同比例的手續費及報酬。期間涉嫌幫博弈集團洗錢逾400億,不法獲利超過新台幣4億元,台北地檢署周三(12/25)依洗錢、組織犯罪起訴劉立恩等17人,具體求刑9年。
數發部數產署表示,為強化監理第三方支付,已於113年11月29日公告三項辦法,涵蓋防止詐騙及防制洗錢兩大範疇。增訂洗錢防制及服務能量登錄辦法,提高進入第三方支付服務業門檻,防範犯罪集團進入產業並取得能量登錄資格,要求負責人不得犯有詐欺或洗錢等相關犯罪紀錄,第三方支付業者應於提供服務前,建立完善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落實客戶身分確認機制。
此外,為防止第三方支付成為不法集團洗錢工具,修訂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要求業者定期查核賣方客戶網路實質交易相關憑證(例如發票)、落實確認賣方客戶實質受益人,數發部並將持續辦理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查核,確保第三方支付業者落實洗錢防制之法遵義務。
另一方面,為全面打擊詐欺犯罪,數發部增訂疑似涉詐客戶認定及控管措施處理辦法,授權第三方支付業者在接獲司法警察機關通報後,可對疑似涉詐帳號採取延後撥款或暫停服務措施,控管時間最長可達兩年,防止金流快速流向詐騙集團,為被害者爭取更多追回資金之時間。
數發部強調,三項辦法已於113年11月30日施行,是「從源頭杜絕犯罪」的重要一步,配合相關防制洗錢與打擊詐騙措施,進一步提升第三方支付環境安全與透明度,讓民眾交易更放心。未來,數發部將持續與政府相關部門及第三方支付業者合作,共同打造一個更安全、更值得信賴的數位支付生態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