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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治平拒認母遺體淡水分局14日公告 25天後若無人領將依無名屍收埋

    2024-06-17 20:17 / 作者 孫蓉華
    淡水警分局公告唐治平母親屍體為無名屍。民眾提供
    男星唐治平的母親6/3日被發現陳屍住家社區頂樓,警方到場查驗,認為死者應為唐母,但唐治平拒絕認屍。淡水警分局勘察完成,先將遺體移至新北市立殯儀館冰存,士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4日己開立相驗屍體證明書。淡水分局偵查隊14日以有名無主無名屍公告招領,公告日起算25日,亦即若在7月8日前仍未領回,將由殯儀館以「有主無名屍」收埋處理後事。

    唐治平的陳姓母親(73歲)6/3日下午1時許,被同社區住戶發現陳屍在頂樓角落,現場無外力介入也無打鬥痕跡,但唐治平在見過遺體後堅持「那不是我母親」,4日檢警在板殯刑事相驗時,他也未到場。

    士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4日開立相驗屍體證明書,淡水分局偵查隊以相驗屍體證明書所載死者姓名,依處理無名屍體案件作業程序陳報新北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辦理公告,副本發予內政部刑事警察局備查。依新北市政府處理無名屍辦法,應於檢察官相驗完成翌日起14日內,將該無名屍體之性別、年貌、特徵、身材、衣著、形態及遺留物等詳實資料,報請新北市警察局公告認領。

    新北市刑大並已於14日發布認領公告,將依照警政署「處理無名屍體案件作業程序」流程辦理。認領期間為自公告日起算25日,未領將由殯儀館收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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