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方法院。翻攝Google Map
男子王澤濬與陳姓女友分手後,不滿對方曾經劈腿,夥同友人誘騙陳女至山區,指使友人以撞球桿痛毆對方,不顧其倒地已奄奄一息,決定丟下不管,導致陳女身亡,直到化為白骨才被發現。全案經國民法官法庭審議後,認為王男與友人手段殘忍且無悔意,皆判處無期徒刑。
王澤濬透過臉書認識陳女進而交往,曾在台中同居,2022年3、4間分手後,王男不滿陳女曾在交往期間劈腿,請友人王元平假意邀約陳女到台南遊玩,卻載往新化山區。
期間,王澤濬與陳女視訊通話,兩人爆發口角,王澤濬便要求王元平教訓陳女,王元平從後車廂拿出撞球桿,先攻擊陳女腿部,使其癱軟,接著再狂毆其背、腹、胸與臀部,造成她渾身是傷。王澤濬得知陳女倒地不起,又指示王元平「不管她」,王元平即拿走陳女手機開車離去。
隔天,王元平返回現場,發現陳女仍有氣息,但無力站起離開,把狀況告訴王澤濬後,兩人決定讓陳女留在原地,任其傷重身亡。直到2022年7月,鄰地的張姓地主經過發現白骨,報警處理,兩人惡行才曝光。
此案是台南第一起交由國民法官參審的案件。國民法官法庭審議後,認為王元平雖有輕度智能障礙,但案發時意識清楚,也有是非觀念,未達減刑狀態。
國民法官指出,兩男棄置陳女,讓其獨自承受恐懼與痛苦,手段非常殘忍,侵害生命法益情節重大,且審理過程中未坦然面對過錯,選擇狡辯掩飾,也未向家屬道歉、賠償,因此判處無期徒刑,宣告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得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