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大巨蛋能否開演唱會,將視內政部函釋後再有後續作業。資料照片,林建嘉攝
台北市議會今(6/26)續審大巨蛋可否辦演唱會建議案,最後通過請市府再請內政部後,後續送市府辦理。北市體育局表示,將盡快發文,但8月要讓藝人周杰倫開唱,「時程上有點急迫」;遠雄也嘆「有空是有空」,但仍待場勘、適應期,檔期難確認。
大巨蛋能否開演唱會,卡在柯文哲在市長任內的使照註記第29點,要求大巨蛋辦非體育賽事時,須符合建築技術規則第127條或性能審查。該條規定,地下層觀眾應位於地面下7公尺以內,但大巨蛋卻在地面以下10.5公尺,因此並不符合。
為了解套,國民黨議員提案,建議北市府發函問內政部是否適用建築技術規則第127條,若不適用則需符合「台北市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自治條例」等。
該案昨在議會大會討論,社民黨議員苗博雅提出在審查意見內加註文字建議並列為第4項,指出議會決議不影響大巨蛋建照、使照註記效力,建照、使照註記變更仍應循法定程序辦理,另外,倘未來變更使照註記,北市府應提高營收分潤比例前提,才能辦理。
議會今續審,對於苗博雅提案,藍綠皆提修正,通過綠營文字版本,最後決議為「請市府針對大巨蛋舉辦非體育賽事是否適用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27條,再次行文內政部確認;大巨蛋建照使照註記變更仍應依循法定程序辦理」。
對此,台北市體育局長王泓翔表示,內政部曾於2017年函釋,指出大巨蛋不適用建築技術規則第127條,若再次函釋與當年相同,就會請遠雄依使照註記委託專業機構審查驗證防火逃生避難安全。
王泓翔說,待遠雄完成避難安全審查,未來若有單位向遠雄提出舉辦演唱會申請,遠雄須會同主辦單位備妥活動規劃及審查資料,送到台北市政府,再由體育局依台北市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自治條例召開跨局處會議審查,確保安全無虞才會讓活動舉辦。
由於要走的程序不少,王泓翔坦言,周杰倫想在8月登上大巨蛋開唱,時程確實有點急迫。
遠雄也坦言,雖已備好相關資料,但因為還要審查,若審查若要調整也要調整,若審查通過也要場勘、適應期間,無法確認檔期,雖然有空,但也只能空在那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