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美雙方月初簽訂《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翻攝蕭美琴臉書
今年6月台美簽訂《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首批協定,昨美國聯邦眾議院歲計委員會以全數同意的壓倒性票數通過實施法案。但行政院僅將協定送立法院查照,無須審查。時代力量今(6/15)指出,政府卻拒絕將攸關人民重大權益的貿易協定,送進國會實質審查,令人想起2014年《服貿協議》談判及簽署過程的不透明、不正義,引發社會反彈。
針對行政院未將協定送立法院審查,朝野都有意見。民進黨立委賴瑞隆表示,基於權力分立原則,政府應把協定送交立院審議,透過國會審查與監督,完成程序。
時代力量發言人余佳蒨則指出,相較美國國會堅持對台美貿易倡議進行審查,行政院卻以該倡議是「行政協定」而非「條約」為由,拒絕送入立法院實質審查。然而從簽署的貿易協定內容來看,實際上是涉及到我國在經濟上利益的重要事項,或者是可能會牽涉後續我國法律的變更,依照《條約締結法》,這項貿易協定的性質實質上屬於「條約」,依法就應該在簽署後送到立法院進行審議。
余佳蒨表示,過往的貿易、經合合作協定等,皆是以條約案的方式,送立法院審查,例如台巴(巴拿馬)自由貿易協定、台瓜自由貿易協定、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台紐經濟合作協定等皆是如此。更何況本次的台美貿易倡議內容涉及農業、數位貿易、勞動、環境、國營事業等涉及經濟利益、法律等國家重要事項,因此應該依法交由立法院審議,不該任意的規避來自立法院的監督。
余佳蒨強調,時代力量一直都支持台灣走向世界,也肯定透過與民主盟友間的合作,降低對於中國的經濟依賴,但是在談判的過程當中,秉持公開透明的原則,這是我們必須堅守的底線,呼籲政府該送立法院就送立法院,不要留下不良惡例,引起人民的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