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19 12:23
財政部上週發布「112年度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針對個人出售2014年前取得房屋,房地總成交金額達一定門檻者定義,予以擴大。房仲業者整理去年全年有機會適用舊制的高價房屋交易量後發現,台中市增加件數達456件,新北市和高雄市分別增幅達210%以上,專家提醒,財政部放寬標準後,早年取得房屋的所有權人往後賣屋,財產交易所得稅至少增加一倍,出售前不可不注意。
2024-02-19 09:40
財政部上周發布「112年度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下修豪宅認定標準,資誠會計師以2023年在台北市出售一棟6000萬房地例,按舊制房地交易大約要繳204萬元所得稅,並併入今年5月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課稅。
2024-02-16 20:50
財政部賦稅署今(16)日發布「112年度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定」,房地總成交金額達「一定金額門檻」的門檻標準趨嚴,台北市的成交金額從7000萬元下修至6000萬元;新北市則從6000萬元下修至4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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